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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以来,滨海新区无论是新建商品房还是二手房在成交量上的表现都很“抢眼”,塘沽区在其中更是尤为突出。依据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政务门户网站上的相关数据,记者进行了粗略统计,自8月中旬至9月中旬,塘沽区新建商品房与二手房交易套数均为全市各区县之冠。
依据相关网站每日成交量数据,记者计算得出,8月17日至9月14日期间,全市新建商品房成交量约为13226套,其中塘沽区新建商品房成交量约为2624套,占到总套数的将近20%,遥遥领先于其他区县。全市二手房成交量约为6238套,其中塘沽区二手房成交量约为945套,也占到了总套数的15%左右。
而从塘沽区几家品牌中介公司了解到,这些公司的二手房成交量在8、9月份都有了较大的提升,普遍提高了30%~40%左右。一位业内人士表示,东西沽以及于家堡拆迁带来的大批拆迁户对住房的刚性需求是塘沽区二手房持续走俏的重要原因之一。他表示,就他接触情况而言,总价五十万以下,60~70平方米左右的房子最受欢迎,但是供应量很少,难以满足需求。除此,两室户型以及位于一二楼的大户型也比较受欢迎,后者尤其受到有老人以及成员较多的家庭的青睐。
由于大量的拆迁户涌入市场,因此近期二手房交易中具有很多显著特点:一、采取一次性付款形式的客户比较多。二、自住型的用户占到了二手房交易市场中的大多数,尤其是在8月份,大约能够占到总成交量的70%左右,9月份,投资者所占的比重则相应有所增多。三、拆迁在为二手房市场的火爆带来强劲动力的同时,也为价格的上涨注入了一份强心剂,塘沽地区二手房价格大约上涨了1100元~1200元左右,但是随着拆迁带来的二手房购房高潮的相对过去,目前房屋价格也已经处于较为平稳的状态。
谈房论市本周关键词:《国务院关于修改<物业管理条例>的决定》
国务院第504号令,公布《国务院关于修改<物业管理条例>的决定》,该决定于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
律师解析:明洲律师事务所单薇律师认为,修改后的《物业管理条例》同现行《物业管理条例》相比,改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扩大了指导机构的范围,二、明确了由业主管理的共同事项,三、确定了业主行使权力的标准界限,四、赋予了被侵害权益业主获得司法救济的权力。五、“管理”变“服务”,“公约”变“规约”。
其中,新条例规定“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做出的决定侵害业主合法权益的,受侵害的业主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单律师表示,在建筑物区分所有的情形下,业主的合法权益内容非常广泛,业主享有的专有权、共有权和成员权受法律同等保护,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侵犯。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的决定限制或者剥夺业主合法权益的,自该决定做出后,业主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决定。
同时,单律师认为,我国物业管理的法律问题研究起步晚,相关的法律规定比较滞后,造成人们对物业公司与业主之间的关系处于一种模糊的认识状态,物业和业主之间存在何种法律关系,各自的权利义务是什么,没有法律的明确规定。而新的条例明确了物业公司同业主之间的权力与义务,使他们之间的关系清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