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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到年末收楼旺季,房产交易量增大,因此年底往往也是房地产投诉的高峰期。本报上周推出了“遭遇房产纠纷你将如何解决”的调查问卷,本报公众调查中心对读者数据库中657位市民进行了问卷调查。
多数市民首选自找开发商理论
42.6%的市民表示会自己先找开发商理论。由于不少房产纠纷如房屋产权办理、延期交房、开发商私自改变规划等是购房者共同面对的问题,有27.6%的受访者表示会联合小区业主找开发商解决;仅有18.2%和11.6%的市民表示选择通过律师或消协出面解决。
调查中,不少购房者反映维权困难。“如果与开发商无法协调,我们只能找媒体投诉。”从事个体生意的钟先生如是说。在解放碑一广告公司上班的李先生则认为,通过媒体曝光可避免更多人上当受骗。
三类房产问题成为投诉热点
从10月至今,本报966988新闻热线接到相关投诉电话累计1128条,平均每天超过20条。投诉内容涉及房屋质量、合同违约、广告宣传、价格、产权证等诸多方面。
其中,开发商不遵守合同约定,将开发成本转嫁给消费者,违规收费;看沙盘选房,交房时面积缩水、绿化减少以及设施不配套;开发商无预售许可证,欺瞒消费者随意签订《认购书》,骗取定金或佣金等现象成投诉热点,占投诉总量的七成多。
律师提醒购房要看五证二书
景程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吴志斌提醒,买房首先要看开发商能否出示“五证二书”,即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含建设工程开工证)、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
此外,签购房合同时,要查看预售证、合同和营业执照上的开发商名称是否一致,否则可能造成合同无效;看清合同中的交房条件和交房期限,要求开发商必须指明具体内容和时间,同时合同中的其他细节,如违约金、面积差的约定,装饰材料以及阳台是否封闭等都要具体明确;对开发商单方承诺的诸如送楼顶花园、停车库等诱人承诺要提防,因为这些可能是公共用地,业主无法单方擅自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