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记者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我市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的五大银行自昨日起可全部实施公积金贷款可支取制度。市民既能享受到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优惠利率,又可以支取已还贷的本息合计额用于缓解供房压力。
五大银行均可办理
12月24日,农业银行的贷款数据通过验收,管理中心可依据公积金贷款人在银行的还款记录来审批其可支取的额度。此项业务从2007年6月1日起已先后在建设银行、交通银行和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实行。中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副主任刘结平告诉记者,目前全市4406笔公积金贷款业务中,已经办理支取业务的有1203笔。
据悉,希望办理支取业务的公积金缴存者必须满足以下条件:公积金还款没有逾期的;最近三个月内没有停缴公积金的;至少已还过一期贷款的。
公积金贷款显现新优势
目前,偿还住房贷款的公积金可支取额度分为两种:偿还公积金贷款的可支取额度,是自上次支取至当次支取时间内(最少要间隔半年)实际已偿还贷款的本息合计,支取总额为贷款本息总额;偿还商业贷款的可支取额度,目前暂时仍可按支取人公积金账户内余额全部支取,支取总额为贷款额的110%。
举例来说,市民住房公积金贷款金额为20万元,贷款年限为20年,按照住房公积金贷款5.22%的利息,每月支付本息1344.34元,累计还款总额为322641.29元。满足支取条件的,每半年可支取8066.64元,累计可支取总额为322641.29元。采取商业贷款的市民,累计可支取总额为22万元,如若每月缴存额为1000元,每半年可支取的公积金额度为6000元。无论从每半年可支取金额或是支取总额来看,住房公积金贷款相比商业贷款的优势不言而喻。
提 醒
第一次支取需进行登记
市民第一次支取登记时需提供购房合同、借款合同、银行借款划款单、最近一期的还款对账单据(或标明偿还住房贷款的还款存折)、支取人身份证、公积金存折等,申请人为借款人配偶的还需提供结婚证。
支取人办理支取登记时的第一次支取额不超过其实际已还款的本息合计(以承贷银行上送本中心的数据为准)。第一次支取住房公积金后可每隔半年再支取一次。提前还清贷款的市民,不论是否达到规定的累计支取额,均不可再申请支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