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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经济适用房的申请、管理将从严,没有发财机会。”昨天,深圳市国土房产局物业研究所有关负责人在全市保障性住房售租工作培训班上详细解读了相关政策,数百名负责本次6006套保障住房租售申请、审核的工作人员参加了培训。
卖房收益七成交给政府
以往购买了经济适用房后可以转手出售,获取高额差价收益。但是根据国家和深圳对政策性保障住房的规定,本批经济适用房在5年内不得转让、出租、抵押,在取得全部产权后上市出售时,应按照届时同地段、同类型普通商品房住房与经济适用房差价的一定比例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价款,政府可优先回购。“不但不能转让、出租和抵押,按照市政府规定,在未取得全部产权的情况下不得对该住房进行二次装修和擅自改变原有使用功能和内部结构。”市国土房产局有关负责人在解读政策时说,如果市民在购买了这批经济适用房后,自己不住,而将其作为仓库等使用,一旦被查出,经济适用房也将被收回。
该负责人还透露,目前政府正在酝酿经济适用房的相关管理办法,未来经济适用房在出售时,其增值部分的收益需按一定比例缴纳给政府,国内有城市将这个比例定为70%,我市也可能参照这个标准实施,这将从根本上压缩转让经济适用房牟利的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