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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姜伟新眼中,北京的做法则是倒过来的。2008年北京在继续开建450万平方米限价房的基础上,将在今年的一季度末初步形成关于政策性租赁房试点的办法。
北京市副市长陈刚日前表示,政策性租赁用房适用范围很宽,凡是因为经济能力或者其他原因买不起房,或者是不愿意去买房的都应覆盖进去,其中也包括刚毕业的大学生、外来人口等。
谈到初衷,北京市建委主任隋振江曾对建设部表示,推出政策性租赁房旨在使住房保障分层体系更严密。
根据北京的初步思路,政策性租赁用房的房源主要由三部分组成:政府、中央和市级机关新建一部分;鼓励社会上的开发企业建设住宅时拿出一部分不销售,用于出租;收购一部分二手房用于出租。
“由于该政策涉及开发商资金来源、在一个房地产项目的占比、承租条件的确定及退出等诸多细节,因此目前正在研讨测算中。”北京市建委一位官员对《第一财经日报》表示,政策性租赁用房的租金确定将既使老百姓住得起、又让开发商能维护贷款和建设费用。
北京或推住房债券相对于其他省市将政策性租赁房作为补充的探索,深圳在2008年新增加公共租赁住房这种住房保障方式的基础上,提出今后公共租赁房将占到政策保障性住房总量的80%左右。
而目前的现实是,当前适合“夹心层”家庭承租的中低价位房源供不应求。房源成为最大的瓶颈。
为解决“夹心层”住房问题,建设部在去年公布的《经济适用房管理办法》中就已提出“经济适用房”走租售并举的道路。但中国社会科学院房地产专家牛凤瑞认为,建设用来出租的经济适用房,由于其投资收益期长,利润低,开发商缺乏动力,而政府收回经济适用房用来出租又存在财政乏力的困境,因此大面积推行面临着很大的困难。
第一财经日报》从北京建委获悉,目前北京市建委正在和银监会协商,为推出政策性租赁房,北京有意发行住房债券,作为一个金融产品推出,以增加融资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