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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天津市政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截至2008年2月底,天津市近7.4万户中低收入家庭通过住房保障政策,改善了居住条件,对促进城市建设、构建和谐社会发挥了重要作用。
天津市政府副秘书长朱军介绍,目前,天津市实施的包括实物配租、租房补贴、公房租金核减在内的廉租住房、经济租赁房和经济适用房等三项住房保障制度共五项措施,进展良好。
天津市政府在广泛征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低收入家庭代表等各个层面的意见基础上,制定了廉租住房、经济租赁房、经济适用房、限价商品房4个管理办法和住房保障五年规划,并将于近期实施。
另据朱军透露,为进一步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向享受住房保障的家庭提供相对稳定的租赁房源,本着"政府引导、企业为主体、市场化运作"的原则,天津将采取统建和出让土地配建相结合的方式,建设租赁型经济适用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