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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记者了解到在广西柳州市的柳江东岸,有一片专为市委、市政府、市人大、市政协(以下简称四大班子)领导建的住宅小区,名为河东苑。这里既临江又靠近新建的行政办公大楼,不远处是建设中的河东公园,地价居全市最高之列。
(图片来源:新华网)
番茄豆豆:这些团购豪宅的领导干部心里想的还是为人民服务吗?他们是不是就想着如何享受安乐的生活了?无视群众的利益,不把人民赋予的权力,当成一种责任、一种义务,而把其当成改造生活和贪图享受的手段,后果是十分可怕的。
昂首向前冲:每套340平方米,这些领导干部的住房显然超标了。因为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控制职工住宅标准的通知》(桂政发1995第39号)规定,厅局级领导干部的住房建筑面积为90至120平方米。更何况,这里区位优越、环境幽雅,这些条件本该包括在商品房价格的要素里,难道房子卖给领导干部这些条件就不计入成本了?
新华网友:广西壮族自治区《办法》的出发点是为了解决干部职工的住房困难。全市的无房户、住房困难户有多少?这样好的房子为啥只能紧着领导干部买?他们是住房困难户吗?他们有购房资格吗?
每天笑三声:令人不解的是,一些外地交流到柳州的干部也买了这个地方的房子。交流干部在原地都有达标的房改房,有些人在柳州工作两三年又被提拔或交流到异地(这套房子不退),在新单位又成了无房户,而新单位必然又要为这些领导解决住房。他们到底有多少套房子才算是有房户?难道任职一方就要在一方占有一套住房?
我的小敏敏:现在河东苑剩下的4套房子已不够新进入四大班子的领导分了。新提拔的干部住房不达标能成为盖高档住宅的理由吗?干部提拔是持续性的,是否要一直超标准盖下去?盖多少够?新提拔的科处级干部怎么办?普通干部职工怎么办?
公权私用 如何监管高房价下的权力异化射手7克拉:一些大机关、大单位几十年来人员进进出出调动频繁,有带走住房的,也有带来的,房产情况比较混乱,别说是单位领导闹不清楚,即使专门管理单位房产的人员,对单位房产情况也很难了如指掌,这就给一些人暗箱操作多占公房或以权谋私提供可乘之机。要根除房产腐败就必须弄清楚这些情况。调查清楚固定在地上有形的房子,总比摸查流动中的人口情况要容易得多吧?只要敢于动真格的,住房腐败就一定能查得清、治得住。
闹心姑娘:对于领导干部的住房、用车和其他一切待遇,必须进行公开,公开规定标准,公开实际使用情况,充分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国家对于一人在不同地方或者一个城市拥有几套住房的情况,必须再次进行检查、登记,违犯规定者要纠正,并要对异地交流干部配备必要的生活住房和用具标准再次进行明确,超过标准的行为,坚决纠正过来。
芝芝同学:一些干部在自己的待遇上要自觉树立执行国家规定的意识,必须顾及老百姓的议论和反映,必须切实考虑目前老百姓以及整个地区的环境和消费等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