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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建委住房保障办公室昨日在《北京市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政策百问百答》的“重点10答”中明确,离异家庭双方可同时申请购买经适房,同时未对离异后多长时间可申请购买做出具体限定。
根据现行政策,离异家庭双方可同时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但必须符合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申请条件,而且配售面积要根据家庭人口来确定。例如,离异后家庭如为2口人,就需符合经适房申购2口人家庭的标准,年收入要低于3.63万元,家庭总资产净值低于27万元,人均住房使用面积在10平方米以下。
此外,根据《北京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规定,申请人取得北京市城镇户籍时间满3年,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单身年满30周岁,可以单独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因此,与父母同住并且已婚,只要符合经济适用住房收入、住房、资产标准,可以作为单独家庭申请,申请人及其共同申请家庭成员,住房、收入、资产都需进行核定。
如果申请家庭成员中有京外上学人员或现役军人,在符合申请条件、取得相关人员的承诺和提供相关证明的基础上,可以作为申请家庭成员一同申请。
返城知青子女挂靠在亲属家,符合赡养、扶养或者抚养关系的,可以作为申请家庭成员共同申请,但以后不得再次申请。符合单独申请条件的,可单独申请。
“重点10答”特别明确,重度精神残疾人员不可以作为申请人申请廉租住房,申请时需由其监护人代为申请。
提示 三类家庭可优先配售配租□属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用地涉及的被拆迁家庭
□重点工程建设涉及的被拆迁家庭
□旧城改造和风貌保护涉及的被拆迁家庭等公益性项目拆迁家庭
户籍约束□单位城镇户籍集体户口是北京市城镇户籍的一种形式,可以申请
□外地户籍人口因上学、服兵役来京不能作为申请人
□外地来京大学生毕业后,取得北京城镇户籍满3年,即可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