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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日,天津市建委出台了保证社会保障用房工程质量的8项措施,为保证天津市社会保障用房的工程质量,从4月25日开始,市建委将对本市在施的经济适用房、拆迁安置房、经济租赁房、廉租房、示范小城镇、新家园等社会保障用房进行工程质量专项检查,社会保障性用房竣工前要对每户每室进行检查验收,不经分户验收和工程竣工验收不颁发入住许可证。
分户验收是指住宅工程依据国家及地方规范要求,在对各验批、分项、分部工程验收合格的基础上,对每一户的观感质量和使用功能质量进行专门的验收,也就是“一户一验”。这意味着交付的楼盘有多少户就检查多少户,只有每套房屋质量都达到验收标准,才能将钥匙交给业主。
住宅质量分户验收内容将涉及建筑尺寸偏差、门窗安装、地面、墙面和顶棚面层、防水工程、采暖系统、给排水系统、室内电气安装等7个项目。每一套房屋在接受分户验收时,验收人员都将为其建立档案,不仅记录着房号、建设、施工、监理承担名称,还详细记录了每一间卧室、客厅、厨房、卫生间室内长宽高、楼体厚度出现的偏差是否符合要求,抹灰、贴砖、吊顶有无大的误差,门窗表面与枢与墙间缝隙是否合格,给排水管道及管件质量、管道坡度是否在允许的偏差范围内,采暖散热器的安装位置、数量,打压试验后是否符合规范要求,以及室内每一组灯具、开关、漏电保护装置等内容。
为确保工程质量,本市将成立社会保障用房质量监督管理办公室,落实工程开工前阅图、监督方案审核及监督告知制度。强化地基、基础、主体、建筑节能等阶段验收,实施阶段验收委托第三方检测制度。强化分户验收和工程竣工验收,竣工前对每户每室检查验收,不经分户验收和工程竣工验收不颁发入住许可证。对社会保障房将实施全过程施工质量监督,对建设、施工单位售后维修服务实施监管,工程交付使用后,督促相关责任单位成立维修小组,公布维修电话,并对售后维修服务情况进行跟踪抽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