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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市民提出,对闲置土地的认定,“一刀切”并不切合实际。首先地块建设面积不一,建议按土地面积分为若干档次,例如以5000平方米为一档,每增大5000平方米开工期限可延长1年或更长。其次,房地产开发项目动工建设涉及多个审批部门,每个部门都有一套报建程序和审批工作天数,要在一年内完成几乎不可能。该市民建议,可限定在取得土地后一年内申报规划设计方案,再限定在取得修建性详细规划许可后一年内动工。对此,市国土房管局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在修订《广州市闲置土地处理办法》过程中会充分考虑市民建议。同时,该局正会同有关部门充分研究,按项目类型分别设置更加合理的动工开发时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