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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7月5日曾报道的炒房客破产案例,引起了市场的一片躁动,炒房客“猝死”背后代表的是一个庞大的炒房群体,而越来越多苦撑不下去的投资客,也选择了协议转让的处理方式。
记者手里有一份炒房客圈内流传的金地梅陇镇花园买卖的名单显示,共有380套预售房产于2008年5月16日在国土局登记,其中有20户各接手14套房,10户各接手10套房。
一部分投资客因资金链崩裂和信心不足,而选择协议转让,同时也有一部分实力雄厚的投资客不断接盘,这种传递式的炒房接力赛,还能坚持多久?
协议转让发热
“没钱周转了,房子都找不到买家。”这是高级投资客吴先生早在6月20日对记者说的话,吴泽东苦言缺钱还贷的不只是他,他身边炒房的朋友也都面临着这种困境。
“以前是卖几套还几套,再低价进几套,现在卖不了了,市场没有信心,降多少都卖不出去。”资金紧缺让吴先生焦头烂额。吴坦言,资金链断裂的投资客从银行贷不到款,又没有别的出路,只能协议转让。
曾经有多套房子的炒房客熊先生也协议转让过房子。他告诉记者,协议转让双方一般约定不过户,转让方式主要有口头协议、书面协议以及去公证处办理的协议三种,除了口头协议不具备法律效应外,其他两项均有法律保障。但他们圈内人彼此熟悉信任,转让大多是口头协商,俗称“君子协议”。
如果过户,将大幅增加持有成本,虽然可以免收因买卖价差产生的20%个人所得税,但按交易价格征收5%的营业税和其他6项税收加总数目也不少,尤其是在楼市萎靡之时,买卖双方都想尽量缩减成本。炒房史有5年的熊先生透露,协议转让平均可以减少8%的交易价格税费,其中龙岗区的房子可以节省10%以上的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