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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合同第十六条明确合同项下宗地用于住宅项目建设的,宗地范围内住宅建设总套数不少于一定套数。其中,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住房除了继续执行占总建筑面积70%等规定之外,建筑套数将规定不少于一定数量。同时,90平方米房屋的套型将在出让合同中进行明确。新版合同首次对保障性住房作出要求:配套建设的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等政府保障性住房,受让人同意建成后将通过政府回购或者政府回收两种办法移交政府。
商品房3年内开发完成新合同最大亮点,也是与老合同最大的出入就是,新合同规定:商品房开发年限最长不超过三年,也就是大家所说的三年内完工。与老合同对比,开工和竣工市场分别缩减了50%,这是一个不小的动作。开发商为赚取土地升值利润,大规模囤地后,仅仅建个售楼处或者搭几块施工围档就算开工的佯装行为,在新合同实施后根本无法见光。
新规执行 问题几多?任何新事物从出现到被接受认可,再到顺利执行都要经过一个过程。新合同也不例外。目前看,也存在问题主要有以下几点:
新合同开发商至今没看到按照规定,新合同自08年7月1日起实施,旧合同同时作废。但记者走访几家开发商,至今他们签署的都还是旧合同,对于新合同只是从网上了解到零星信息,并没有看到真正合同文本,对具体内容也是一知半解。
大小地块一刀切抬高房价据记者走访的几家开发商表示,新合同三年内完工、确是国家出于防止大规模囤地的初衷,但各开发商均表示,大小地块应区别对待,目前来看,小地块按国家规定三年内完工,完全可以实现,但大地块就不好说了,如目前中北镇的大地十二城项目体量100万平方米,10年都不一定开发完,如此看来,新合同在大地问题上效果会大打折扣。
开发商称,目前拿地主要考虑的还是实际开发效果,体量是根据项目效果定的,如果新合同实施后,所有项目全都一刀切三年内完工,比较大的项目势必无法完成,那开发商拿地时还要考虑开工和竣工时限问题,大地块就成了烫手的山芋,没人敢碰了,小地块成新宠同时,拿地成本将被抬高,作为房价构成的重要因素,拿地成本抬高,势必也会造成房价升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