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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重庆市的规定,新建住宅信报箱必须优先在单元和建筑物内设置,信报箱的格口数量不得小于住宅户数,并设置寄(退)信格口。单户住宅户门或庭院入口处不宜设置信报箱的,可在户门(庭院门)上位置设置信报投入口,并要有醒目的标志。多层、高层住宅不具备条件的,可以若干楼幢或本楼幢为组群,设置信报箱群。
为确保信报箱的规范,重庆市规定信报箱的设计、安装等还将纳入工程项目建设总体规划设计,对不符合要求的信报箱,整改合格后才可交付使用。如有住宅尚无信报箱或因城镇开发、旧城改造需移除信报箱,应由产权所有者或房屋管理单位负责补设,也可出资委托邮政企业设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