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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经济租赁房租房补贴需要符合什么条件?
答:申请经济租赁房租房补贴的家庭须为本市中心城区(外环线以内)非农业户籍,2003年1月1日以后实施拆迁,且年收入低于2.2万元。同时还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一)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者民政部门定期定量生活补助,或者领取特困救助金的家庭;
(二)房屋拆迁补偿安置费在16万元(含)以下。
对于申请人及其同户籍家庭成员已购买住房(含商品房、私产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公有住房使用权)或者承租公有住房、廉租住房、实物配租经济租赁房的,不得申请经济租赁房租房补贴。即申请家庭他处有住房的,不能申请经济租赁房租房补贴。
申请人向哪个部门申请租房补贴资格?
答:申请人向负责其房屋拆迁的拆迁单位提出申请。被拆迁人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可以由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作为代理人进行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