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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重庆市成为“统筹城乡试验区”。重庆成为“试验区”后,全市有超过60%的在售楼盘涨价或酝酿涨价,平均涨幅在每平方米200元至300元。九天之内重庆房价上涨了7.6%,外地购房者激增。短期内对重庆整体房价及销售总量起到大幅提升作用。
《物权法》正式施行 2007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正式施行。物权法是关于财产归属和利用的法律规则,它的功能在于明确财产所有、充分发挥财产的效用。物权法中规定的所有权制度、用益物权制度和担保物权制度,是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基本制度。因此可以说,物权法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本法律之一。物权法的制定和实施,对于激发全社会的创造活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事件亲历 “试验区”效应助长重庆楼市楼市的良性发展总是离不开政策的利好。
2007年,重庆“统筹城乡试验区”设立,如一针兴奋剂振奋了重庆楼市。在2007年6月16日以前,重庆虽是西部唯一直辖市,重庆主城区商品住宅均价约为2697元/平方米,远低于全国大城市平均水平。6月16日重庆成为“试验区”的消息公布后,重庆房价在一周时间内大幅拉升。据重庆市国土房管局统计,6月17日至25日,主城区商品住房共成交4524套,成交面积达41.33万平方米,商品住房平均成交价由2909元/平方米上升到3055元/平方米,短短9天上涨了7.6%。
一时之间,各大媒体不惜耗费大段篇幅反复解读“试验区”未来价值。各家开发企业也不约而同地将营销重点放到“试验区”上。买房者焦虑,捧着房款能否抢到合心意的房源;开发商焦虑,房子该不该卖得太快,甚至有多家楼盘出现“捂盘惜售”现象。为防止房价过快上涨,政府以投放土地形式为房价降温。2007年前三季度重庆商品房销量增长九成,“试验区”效应功不可没。当时就有专家指出,重庆商品房市场供求平衡已被打破,出现“销售大增而开发不足,供求脱离均衡并有加大的趋势”的现象。
但也值得警惕的是,虽说在短期内,利好政策助长了重庆楼市,可同时也预支了市场需求,让市场从供不应求再一次滑向供大于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