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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7日,是去年央行、银监会出台“927”房贷新政整整一周年的时间,一直是非不断、舆论高度关注、地方政府作为广受质疑的南京房地产市场再度把舆论的焦点吸引过来。在房市普遍低迷、房价正在下降通道继续下降走势的当今,在美国次贷危机引发的金融危机继续恶化并严重打击房地产预期的当今,南京地方政府在房地产市场上的“救市”作为,不能不引起舆论界、业界、消费者的普遍关注。
9月27日下午三点,南京市政府办公厅召开新闻发布会,印发了《关于保持房地产市场稳定健康发展意见》的通知,主要内容包括:2008年10月1日到2009年9月30日期间,政府对购买普通商品房者按面积进行补贴:90平方米以内补贴总房款1%,90平方米—144平方米间补贴总房款0.5%;二套房人均面积低于南京市平均标准的,第二套房可继续享受按第一套房利率标准;2009年9月30日前,房地产开发企业可缓缴、分期缴纳基础设施配套、人防等建设费用,最长可延期至开发企业办理商品房销售许可证之前;取消“一房一价”的商品房价格管理方式;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商品房税收优惠标准;进一步加强“卖旧买新”税费抵扣的执行力度等等。南京地方政府新政策出台后,本文作者陈真诚9月30日接受了现代快报尹晓波记者的采访,本文就是将回答采访提问的内容整理而成。只是,本文内容仅系个人观点,不构成任何企业决策或消费者做出是否购房决策的依据。
尽管南京地方政府出台《关于保持房地产市场稳定健康发展意见》这一新政策“救市”试图刺激购买,然而,本文作者陈真诚主要基于品牌营销角度分析认为,可能是徒劳的,对刺激房地产成交起不了大作用,其主要理由如下:
首先,南京地方政府“救市”政策中,可能对市场最具影响力的内容是关于政府补贴房补等内容:2008年10月1日到2009年9月30日期间,政府对购买普通商品房者按面积进行补贴:90平方米以内补贴总房款1%,90平方米—144平方米间补贴总房款0.5%。然而,消费者会算一笔账。政府按每平方米补贴0.5%-1%,这个只是象征性的补贴,与消费者预期中的房价下跌10%以上乃至有舆论称可能下降30—50%相比较,简直可以忽略,就好象此前9月15日央行宣布双双下调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和中小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将5年以上降息0.09一样,实在算不了什么。
其次,至于鼓励二套房购买的“二套房人均面积低于南京市平均标准的,第2套房可继续享受按第一套房利率标准”这一内容,本不是新政策,央行、银监会的政策本就是这样规定的。因此,这一条,除了可能会增加舆论传播内容外,不会对购房者产生刺激购买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