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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时还规定新老划断,老人一次性补贴到位,新人住房补贴纳入工资,但不少单位并没有落实老人的住房补贴,而新人的工资里也根本体现不出职工买房这部分。在房价飞涨背景下,房价与可支配购买力之间的差距越来越大。房改10年,实际得到好处的只有四类人:一是公务员(住房补贴和标准都能得到保障与落实);二是效益好的垄断企业员工(住房福利远高于一般行业);三是购买了原有公房的部分居民(基本解决居住问题,或通过出租出售取得收益,或通过拆迁获得补偿);四是买到了经济适用房的那批人。最终,广大中低收入者依旧被挤在房地产市场门外。
其次,看土地。原来住房制度是以政府保障为主,以建设经济适用房为主。建设经济适用房,政府要出地,开始就有一些城市抵制经济适用房(因为要无偿划拨土地),开发商也攻击经济适用房(因为政策要求开发公司每年建房总量中,经济适用房要占20%以上;同时又有利润限制,开发商都看不上眼;再者,如果经济适用房大量建设,商品房市场就做不大),就是有经济适用房的地方,也主要安排在城市边缘,后来随着地价不断上升,政府从卖地得到了甜头,就连城市边缘的土地都不愿无偿划拨用于建设经济适用房了。建设经济适用房政府还要免收少收不少配套费用,即还要牺牲一部分收入,而开发商品房税费收入就会多很多。利益当头,政府放弃了自己的社会责任,结果本来需要靠政府帮助才买得起房的中低收入家庭就无力买房了。至于廉租房,政府既要出钱,又要出地,那就更是难觅踪迹了。
因此,买不起房子不是价格问题,不是宏观调控问题,而是政府责任问题,是体制问题,也是改革的路径问题。中国住房制度发生问题的根本原因就在于:住房制度是与经济体制改革,与社会发展紧密相连的。30年前开始的经济改革,因为政府不堪大包大揽的重负,主要是甩包袱式改革,住房也是如此,而过度的市场化又使得社会问题堆积如山,直到今天,我们才不得不开始建设和谐社会,回过头来补政府缺的课程。30年河东,30年河西,房地产这艘船没有在主航道上航行,30年后,我们才懂得政府和市场两者不能偏颇,缺一不可,政府该保障弱势群体的住房,市场该保护强势人群的需求,让天下寒士显贵尽欢颜。
作为一个特殊行业,房地产关系着上下游很多产业,关系着国家金融安全,关系着整个国民经济兴衰,关系着广大中低收入家庭,关系着社会政治稳定。经过30年的发展,房地产业如今又走到了一个十字路口。短期来看,政府的宏观调控刚开始起效,房价还有一定的下降空间,政府还不必马上救市,中期来看,如果房价下降幅度过大,势必影响金融安全,该托市时就得托市,长期来看,经过30年的曲折发展,我们不可能再来摸着石头过河,在河东河西左冲右突,现在我们已经有了足够的财力、足够的智慧、足够的理性来划清市场和政府各自的界线,把住房制度厘清,在这个过程中,重要的是,必须将30年积聚的经验与教训加以制度化和法律化,用法制的力量来约束和规范房地产业,让百姓“居者有其屋”,给房地产业更加健康稳定的发展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