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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付】最低首付款比例由30%调减至20%
【免税】买卖住房免征印花税、土地增值税
【降税】首购90m2以下住房契税下调至1%
【利率】可打7折,公积金利率调减0.27%
【政策】地方可制定鼓励楼市收费减免政策
昨晚,国家有关部门出台十项措施加大保障民生投入力度,其中有关解决群众住房困难问题的措施规定:从2008年11月1日起,对个人首次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的,契税税率暂统一下调到1%;对个人销售或购买住房暂免征收印花税;对个人销售住房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地方政府可制定鼓励住房消费的收费减免政策。
观察人士认为,上述举措将有助于稳定中国房地产市场。
出招救市◆◆全面调整降低住房交易税费
根据国务院统一部署,今年第四季度,国家有关部门将进一步完善有关政策措施,出台十项措施,在保障企业退休人员、城乡低保对象等低收入群众基本生活的同时,加大资助困难学生、优抚救济、住房保障等方面的工作力度。其中最后4条均与住房有关,备受关注。具体规定是:
一、从2008年11月1日起,对个人首次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的,契税税率暂统一下调到1%;对个人销售或购买住房暂免征收印花税;对个人销售住房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地方政府可制定鼓励住房消费的收费减免政策。
二、金融机构对居民首次购买普通自住房和改善型普通自住房提供贷款,其贷款利率的下限可扩大为贷款基准利率的0.7倍,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20%。同时,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各档次利率分别下调0.27个百分点。汶川地震灾区居民灾后购置自住房的贷款利率下限、最低首付款比例和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优惠政策保持不变。
三、加快廉租住房建设,加大实物配租力度,扩大廉租住房租赁补贴范围,推进棚户区(危旧房)改造。
四、近日发布城市低收入家庭资格认定办法,以规范廉租住房和经济适应住房保障以及其他社会救助工作中的城市低收入家庭资格认定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