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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装房”必须制度配套
杨菁(江苏读者):按理说,开发商统一装修了,统一采购的装修成本应该比个人装修成本低,可实际上却恰恰相反。当然,对于开发商来说也许挺划算,毕竟装修成本可以抵扣高达30~60%的房地产增值税。但是对于购房者来说,可就亏大了,非但要为开发商的装修埋单,还得支付多出来的物业维修基金和购房契税。既然如此,要想全装修赢得购房者的认同,至少物业维修基金和购房契税要做适当的下调。
杨红兵(江苏读者):全装修房在降低价格门槛、个性化设置、增加透明度等方面还有很长的路要走。笔者认为,开发商在价格拟定、开发模式、设计、施工、布品、监理诸多环节要全程让业主参与,尊重购房者意愿。职能部门要尽快完善住宅装修验收标准,加强对装修公司信誉度的审查,建立“开发商信用档案”,从源头上遏制劣质装修的咽喉。
“基本装”“订单装”更显人性化童意(深圳读者):基本装修不失为两头兼顾的好办法。开发商只要将住房的地面、天花板、窗户保质、保效地装修好,达到一般入住标准,特殊需要自己添,就是最恰当的住房“基本装”。这样即能避免房主对精装修的高费用不满,实现装修个性化,又可防止二次装修的浪费。
李英锋(河北读者)一刀切式地推行商品房“全装修”计划,打造出来的住房难免“千房一面”。笔者以为,“订单装修”模式更科学,更具人性化。房产公司可以在毛坯房完成后,进行装修预订,在与购房户签订预销售预装修合同,要求购房户交纳一定数量定金的基础上,公布多套装修方案,供购房户选择,或者由购房户自己提供装修方案,然后,房产公司再按照购房户选定或自定的方案进行装修,相信,这种尊重购房户装修选择权的模式肯定能够为绝大多数家庭所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