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羊城晚报报道,贷款购买多套房的按揭利率将全面放开!该报认为这是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中释放的信号。银行人士均表示,这意味着即使是贷款买第三套、第四套房,都有可能享受到利率下浮的优惠,这与之前严控二套房的政策相比可以说已全面松绑。
《意见》中明确:加大对自住型和改善型住房消费的信贷支持力度。对已贷款购买一套住房,但人均住房面积低于当地平均水平,再申请贷款购买第二套用于改善居住条件的普通自住房的居民,可比照执行首次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的优惠政策。对其他贷款购买第二套及以上住房的,贷款利率等由商业银行在基准利率基础上按风险合理确定。
银行人士认为:“这基本上可以理解为对贷款买多套房的利率是全面放开了。”新政意味着在“自住和改善”的大前提下,买多套房利率将由银行根据风险确定,那么如果贷款人还款能力强,收入来源稳定,也可能会在按揭买第三、第四套房时同样享受下浮利率,最高幅度甚至可以达到30%。对银行来说最能覆盖风险的就是首付,在做多套房按揭时,银行可以通过提高首付但降低利率的做法来支持居民买房、防范风险。
我觉得国务院的意见仅仅是一个原则性、指导性的文件,具体操作和规定还要看实施细则如何确定。而且,对国务院的意见的把握,关键在于“对其他贷款购买第二套及以上住房的,贷款利率等由商业银行在基准利率基础上按风险合理确定”这句话如何理解。我不认为意见中的这句话可以像银行人士这样来解读,认为“按揭买第三、第四套房时同样享受下浮利率,最高幅度甚至可以达到30%”,我认为最多可以理解成:贷款购买第二套以上住房的,贷款利率可以不必一定要按基准利率上浮百分之十执行。
其实,二套房贷的政策并不是不好,该政策对限制利用银行贷款投机炒房起到了很大作用,应当成为一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