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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绕近期国务院楼市新政,各地政府发现,具体落实要比以往复杂更多。
“北京市政府还没有就保障房出台具体落实措施。由于普通商品房‘一日三跌’,流拍的限价房用地接近10块,所以保障房采购和退出等相关政策的研究成了很棘手的问题。”12月23日,北京市建委某官员在电话中对记者表示。
同日,江苏省宣布此前在南京试行的“收购商品房用作保障房”政策将在全省推广,而上海经济适用房操作办法也已出台草案。对于地方政府而言,保障房犹如一把双刃剑:既可以弥补当前房地产投资的缺口,也可能对商品房市场造成进一步冲击。
“中央和地方利益的博弈将直接影响到房市新政的效果。越是市场出现问题时,地方政府的作为就越加关键。”国家发改委国家信息中心发展部战略处长高辉清表示,保障房建设是此次新“国六条”新政中地方政府最能发挥作用的切入点。
冲关保障房在12月23日江苏省发布的“新十条”当中,包括廉租房与经济适用房在内的保障房建设成为重心,明确金融机构加大对廉租住房投资、收购的支持力度,并按照国家出台的政策给予利率优惠。据悉,开发贷款利率优惠最大可达10%。
据江苏省建设厅通报的数字,今年江苏全省新增廉租住房约1.2万套,到2010年年底全省廉租住房数量将达4万套以上。南京市此前通过财政支出从现有住房市场收购4000套房源用作廉租房,江苏省认为这将成为全省推广的范本。
值得注意的是,江苏省同时放开了高档房以及二套房方面对于公积金的限制,并出招改善开发商融资环境,降低企业成本。
“保障房历来是政府应该承担的责任,但是这几年一直推行不力,主要原因在于地方政府的积极性不高。此前商品房市场发展过热,政府没有心情在保障房上投入更多的精力。”高辉清说。
与此同时,上海市也已出台《上海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试行办法》的征求意见稿,这意味着上海重新启动的经济适用房将正式进入实操阶段。按照此办法,开发商建设经济适用房的利润率被锁定为3%。
那么,3%的利润率究竟对开发商具有怎样的吸引力?上海某大型国有房企总经理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政策本身就是政府推动的,应该从政策层面而非市场层面来理解。“政府收购商品房用作廉租房可以实现保障与市场同步发展,但经济适用房是否可以提振楼市值得商榷。”
他甚至认为,封死利润上限,可能会让经济适用房价格超过商品房。“因为商品房可以随行就市调整价格,在当前市场低迷期很有可能低于经济适用房的‘定制’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