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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协委员、原国家统计局局长李德水认为,解决房地产问题首先要澄清认识,政府提出“住有所居”,不是指每个人都有房屋的所有权。他举美国为例:1974年8月,美国公布《住宅与社区发展法案》之际,拥有房产所有权的美国人占63.3%,2008年金融危机爆发前夕,美国房产拥有率提高到了68%。
“这4.7个百分点的提高,使美国付出了非常惨重的代价。”李德水对肇始于美国房地产业的次贷危机记忆犹新。他说,中国的人均GDP才是美国的十四分之一,怎么能“居者有其屋”呢?实现这一目标为时尚早。
全国政协委员、上海市社科院城市与房地产研究中心主任张泓铭认为,住房问题理应民生优先,大部分人买不起房的现象是不正常的。他表示:“住房是人活着的必要条件,人首先要保证生存才能谈到经济发展等其他活动。”张泓铭表示,政府管理国家的初衷是为全体人民谋福利,提供住房保障是解决民生问题的主要抓手。
经适房还是廉租房
全国政协委员、大连万达集团董事长王健林认为,现在政府加大住房保障力度,应该更多兴建廉租房,而非经济适用房。
王健林说,经适房现在成了一种稀缺资源,而当分配资源的权力在少数人手上时,“怎么会不滋生腐败呢?”他建议,尽量少建经济适用房,多建政府拥有产权的廉租房。
李德水认为,当前公租房的资源还是太少,建议为低保人员提供廉租房,为不符合低保标准的“夹心层”提供公租房。
是否应该开征物业税
张泓铭认为,应该排除障碍由易入难、下决心试行物业税。他认为,开征物业税有助于均衡财富,抑制两极分化,从而把部分因房价暴涨形成的财富适当收归国有。同时,物业税有助于平抑房地产市场波动给财政的直接影响,减少地方财政对“卖地”依赖,以解地方政府对房地产调控的两难心理。此外,物业税有助于抑制过度投资持有,稳定房地产市场交易和价格。
王健林则表示,征收物业税的设想不太现实。他认为,物业税的实施非常复杂,并不能“立竿见影”压低房价。房屋价格由市场决定,“买的人多就会涨”,征税并不能抑制购房需求,房价依然可能居高不下。他建议政府应减少房地产业税负。
全国政协委员、山东经济学院房地产经济研究所所长郭松海认为,要通过开征物业税来迫使炒房者减少对地产资源的占有,增加市场供应,进而达到调节房价目的。他建议,开征保有税,要先易后难;要借鉴法国、韩国的经验,先开征房屋闲置税,如首先对商品住宅空置率高居全国首位的北京,在五环内的空置房屋试点征收;然后再逐步开展物业税的征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