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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经市政府批准,天津市自2010年4月1日起调整公有住房租金、换发公有住房租赁合同。为做好调整公有住房租金、换发公有住房租赁合同工作,日前,市国土房管局召开2010年调整公有住房租金、换发公有住房租赁合同工作动员会。市国土房管局副局长许南出席会议并讲话。区县房管局、房产公司、房改办领导,红桥区房产总公司、市房产总公司、市国土房管局公用处,部分委、局负责同志100人参加会议。
会议对2010年调整公有住房租金、换发公有住房合同相关工作做动员部署。许南副局长讲话对提租换发合同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是提高对公有住房提租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二是把握好公有住房调租工作重点。三是积极稳妥平稳做好调租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