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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先生他们这些不小心被列入“黑名单”的房贷族,感到有些不公。因为关于“黑名单”,国家并没有一个统一的界定,基本由相关债权人自行界定。
近日,乌鲁木齐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通过媒体发出公告,对乌鲁木齐市公积金贷款作出了新规定——凡是用公积金贷款的乌鲁木齐市市民,在还款期间逾期3次(含3次)以上的,再次因买房申请公积金贷款的,一律驳回。并由此列入银行系统的“黑名单”。
“公告有失公平。”几天前,购房人李萍得知,自己以后不能再用公积金贷款,只能申请商业贷款了。起因是,两年前,她申请的公积金贷款曾产生过3次逾期还贷。
“债权人说多少次就多少次,我们这些"贷款人"根本没有话语权,而且不分恶意与无意拖欠,不公平。”李萍沮丧地说。
采访中发现,和李萍有着类似遭遇的市民确实不少。
连日来,乌市马先生为自己申办信用卡失败头疼不已——自己的相关材料已提供给银行了,可就是迟迟办不下来,到银行一问才知道,由于自己多次房贷还款不足,由此也上了银行系统的“黑名单”。银行工作人员告诉马先生,今后在乌市各大商业银行申请办理信用卡成功的几率很渺茫。
马先生觉得自己很委屈,明明每月都在按时还贷,却因为搞不清利率调整后的贷款数额,造成了还款数额不足。银行将他和那些恶意拖欠住房贷款的人一起列入“黑名单”行列中,接受“罚款”,还直接影响个人信用记录,以后再办理个人信贷几乎是不可能的。
“这有失公平。”马先生认为,不管是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还是银行,作为债权人,两方都应认真调查债务人——客户的拖欠原因,对于无意拖欠和恶意拖欠应区别对待。而现在银行这种不分情形、不做调查,一概归入“黑名单”的简单做法,将会给一些人的生活带来极大的不良影响。马先生希望银行在决定一个人的信誉问题时,手下留情,慎重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