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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7时40分报道,浙江省临安市太湖源镇白沙村位于临安市与安吉县的交界处,因为太湖源景区座落于此,又被称为"太湖源头第一村"。由于地处山区,村里人均耕地面积极少。但就在5月下旬,一幢崭新的村委办公大楼拔地而起,更令人不解的是,占地1508平米的大楼建设地点就在村里的基本农田之上。这样的大楼是怎么造出来的?浙江之声记者李录宾对此进行了深入调查:
一直以来,我国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那么,白沙村建起的这幢三层的办公楼有没有履行合法的报批手续呢?记者找到了白沙村支部夏书记:
夏书记:现在这块地已经是转成建设用地了,我们村办公楼相关手续都办了,报到省里去了。因为今年刚好是基本农田在调整。
记者:已经报上去了?
夏书记:报掉了。
记者:有没批下来?
夏书记:批下来手续没有到我们这里。
报批手续还没办好,办公楼建设却早已完工,这种先上车再补票的形式显然违反了土地法的相关规定。对此,夏书记的解释是:违法建设纯属无奈之举,白沙村原有的办公环境有碍观瞻。
夏书记:我们下面很小一个办公楼,已经不适应我们白沙村了。我们白沙村每年要接待大量游客,特别是外宾。很多外宾来了,看看你们村子漂亮,但你这个办公室都是那些小,坐都坐不下来,都是站外面的
尽管白沙村建设办公楼有着种种理由,但土地政策的刚性权威却不容亵渎。去年8月,临安市国土局接到群众举报后进行了立案调查。11月,国土局下发了《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白沙村村委退还非法占用的1508平米土地,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种植原条件,并处罚款每平米45元总计67860元整。但是,面对国土部门的处理,白沙村村委反而变本加厉地加快了建设进度。临安市国土局国土监察大队副大队长梅建民说:
梅建民:这个事情发现以后,我们国土局就制止。在这样的情况下,他们村委会继续抢建。我们制止了好多次了。我们也抄告了太湖源镇政府。后来我们就没有办法制止了。
虽然说手续不全,但白沙村村委办公楼项目还是动工建设了。今年5月下旬,这幢三层的办公楼正式对外开放办公,临安市的主要领导进行了参观考察,一时可谓风光无限。不过,等一时的风光过后,直到记者上门采访,这建楼的钱还没着落。按照临安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相关规定,造价50万以上的工程要进行公开招投标。白沙村村委办公楼项目造价远远超过了这一数字,属于公开招投标序列。而公开招投标必须提交用地手续证明,由临安市公共资源招投标中心进行审核。白沙村村委办公楼项目未经审批占用基本农田建设,属于严重的土地违法行为,自然办不出任何手续。也就是说,这个项目是无法在临安市公共资源招投标中心进行招投标的。但是,2009年7月20日,临安市公共资源招投标中心却违规为白沙村村委办公楼项目发布了招标公告,进行了公开招投标。临安市招投标管理办公室胡科长的解释是:太湖源镇政府给他们打过招呼,所以他们就放宽了审核标准。
记者:我们了解到相关规定,要有土地手续的。
胡科长:这个当初他自己也说过的,包括村里,镇里都出面的。
记者:镇里来过的?
胡科长:对,他们的意见是已经同意他们,正在办理用地手续。政府工程有些要抓进度,同时办好几个事情,是这么个意思。
对于这个情况,太湖源镇分管副镇长在接受采访时表示,自己不清楚。
记者:到招投标中心谈招投标的事情,镇里面也跟村里一起过去的?
副县长:没有。去年这块土地工作不是我分管的,那个调走了,所以我也不知道。
记者调查中还发现,白沙村村委办公楼项目虽然违规进行了招投标,但临安市招投标中心并没有发出中标通知书,按规定是无法办出施工许可证的。那这一工程又是如何施工的呢?白沙村支部夏书记说:
夏书记:施工许可证是要我们村里办的。我们没办。
施工单位无视程序、非法建设,监管部门网开一面、监管缺位,就这样一座本不该建成的大楼拔地而起,一片本不该占用的农田被无端浪费,事后反思,到底谁之过?谁又该为非法建筑埋单?《新闻纵横》将继续为您关注事件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