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十一长假前,国家有关部委发布五项措施,被业界视为年内的第二次楼市调控。事实上,纵观半年来实施的一系列房产新政,可谓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为了规避二套房贷、限购令等政策,不少夫妻选择“假离婚”,一方“净身出户”再独自新购房屋享受优惠,日后再图复婚。在房子面前,婚姻、家庭、甚至人的价值观都受到严峻考验。要“房产证”还是“结婚证”,成了不少夫妻纠结的问题。
十几年夫妻为房离婚了
年过四十的王先生近期刚和结婚十几年的妻子办完离婚手续。说起来,俩人不仅没有任何家庭矛盾,而且感情很好。“这不是就让房贷新政给逼的吗?”王先生道出离婚原委。
王先生和妻子在北京有一套60多平方米的小两居。本来一家三口住着也倒自在,可是远在老家的父母上了年纪,生活多有不便,王先生是独生子,很想把父母接过来住。而且王先生的儿子也一天天大了,是到了考虑改善居住环境的时候了。
王先生从一年前就筹划买一套三居室。就在夫妇俩看好房拿定主意时,今年4月份国务院发布了房产新政。由于王先生购买的是二套房,贷款首付比例调高至50%。单是首付这一项就增加了五六十万,更不要说今后的贷款利息。一下子拿出一百多万的首付对王先生来说实在困难。
正在发愁的时候,同事给王先生出了个“馊主意”——离婚。当然对于王先生夫妇来说,这只是“假离婚”。王先生需要和妻子协议离婚,将房产全部给妻子。这样一来,王先生就是无房的独立家庭。再购买房子就可以享受首套房的贷款优惠,首付比例只有30%。今后办了房贷买下房子俩人再复婚,也算解了燃眉之急。
事实上,原本为遏制房价过快上涨的房产新政正在影响着不少都市男女的婚恋行为。除了像王先生的已婚人士选择“假离婚”之外,很多正在准备步入婚姻殿堂的男女为了应对新政不得不刹车,暂缓结婚。
29岁的陈小姐在父母几年前换房时以自己的名义帮父母申请了贷款,父母的房子自然也落到了她的名下。如今,陈小姐和男友准备结婚,正在选择婚房。两人原本打算共同购买房子,今后一起还贷。但是突如其来的新政打乱了他们的计划。如果两人先结婚再买房,就算是二套房了,购房压力太大。陈小姐和男友一商量,只好等男友自己贷款买了房子之后,两人再结婚。
陈小姐说,她的一个大龄闺蜜家庭条件不错,为了规避“限购令”多买一套房子,也不惜“缓婚”,和男友准备各自购买一套房屋后再结婚。
六成网友为省钱认可“假离婚”
根据一项网络调查显示:六成以上的网友认为,只要能节约支出,即便采取“假离婚”这种手段也值得。而只有一成网民认为,钻政策空子的做法不应该提倡。
有接近一半网友表示,如果自己存在购置第二套房的需求,便会“假离婚”。不会选择“假离婚”的人数基本与其持平,但要略少于接受者。更重要的是,人们对“假离婚”的风险心知肚明,表示自己“非常了解假离婚风险”的人超过八成。
“假离婚”能省下多少钱?
为何那么多人宁可为了房子折腾夫妻感情;到底有多大的利益在吸引着大家不惜冒着巨大的风险对抗政策?
根据国务院提出的房产新政,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5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且不说购买二套房要多拿出的几十万首付,仅算算需要支付的贷款利息就足够让人咋舌。
根据房产中介公司提供的数据显示,以贷款100万元,贷款期为20年,基准利率5.94%来计算。新购第一套房享受8折优惠利率的月还款为6463元,而二套房按1.1倍利息,每月需还7475元,一个月就要多支付1000多元,总利息会增加近25万元。
不算不知道,一算吓一跳。怪不得有人戏称:离个婚就能省下几十万。对于想方设法省钱购房的普通家庭来说,少付十几万甚至几十万的首付和贷款利息确实值得他们考虑。
为什么大家会钻新政空子?
不少网友在网上争论假离婚买房是否值得。网友“站着睡”的话代表了很多支持者的观点:“举双手拥护政府打击投资客炒作楼市,但是抑制的方法是不是只能靠这样‘一刀切’对付二套房?不少买二套房的人都是有迫切要改善住房环境的‘刚需’。不去改变土地财政,不去严控房地产开发信贷,不从源头上找问题,隔靴搔痒,大家只能靠钻政策空子能省则省,就这还得当一辈子房奴。如果不是没办法,谁会拿婚姻当筹码!”
反对的网友大多认为不值得拿婚姻为买房做赌注,婚姻也经不起如此折腾。网友懒羊羊说:“别说这还真是个招,但是我估计我不会假离婚,成真了咋办呢?”
不是假离婚,是真离婚
北京市律师协会婚姻家庭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米良渝律师表示,在夫妻双方看来是“假离婚”,但从法律上看,在夫妻双方办理了离婚登记手续或者离婚裁判文书生效后,原夫妻双方不再是一个家庭,而是变为两个独立的家庭。只要在形式上符合新政的要求,就应享受房产新政关于购买首套房屋的优惠政策,从而达到了规避政策的目的。
米良渝律师告诫那些有假离婚想法的购房者:一方面,假离婚可能假戏真做,导致家庭的破裂,财产遭受损失。因为夫妻双方只要履行了离婚的法律程序,离婚便具有法律效力。用于买房的钱等财产在离婚前还是夫妻的共同财产,“假离婚”之后将变成一方的个人财产,另外一方当事人就难以控制该部分财产。一旦有一方不愿意复婚,因离婚而带来的财产损失将无法挽回。
米律师就曾经遇到过这样的案子,夫妻本来是为了规避政策假离婚,但就在办理相关复婚手续前,夫妻俩发生点口角,一方就理直气壮地说:“我们可什么关系都没有,你少管我!”说了很多伤感情的话,最后便再也没能回到婚姻的原点。
另外,即使在离婚后复婚,仍可能造成财产的损失,给家庭造成纠纷的隐患。因为结婚前双方各自拥有的财产属于个人财产,不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拥有房产等财产的一方不同意变更登记或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另一方将承担很大损失。因此,夫妻双方以“假离婚”所谓合法的形式来获取房贷优惠存在很大法律风险。
规避政策恐受到更严厉限制
米律师说,“假离婚”与通过假离婚证骗取优惠贷款有本质的区别,通过假离婚证骗取优惠贷款是犯罪行为。而“假离婚”应属于道德范畴,是为了经济利益而做出的不合人伦世俗的无奈之举。“假离婚”本身不是违法行为,因为从法律要件上,夫妻双方履行了正常的离婚手续,是真离婚。离婚后一方购买住房也是公民的权利,购房后双方复婚,符合婚姻自由的原则,并不违反法律规定。但“假离婚”在可能导致百姓道德水准降低的同时,还因为钻了政策漏洞,可能导致更为严厉的政策出台。
米律师说,为防止个别人钻了房产新政的空子,特别是靠“假离婚”来规避新政,各地先后出台了一系列临时性政策。例如北京住建委下发《关于落实同一购房家庭只能在本市新购买一套商品住房有关政策的通知》,要求购房人在网上签约前应填写《家庭成员情况申报表》,查验购房人的户口簿、结婚证等证件原件等措施。但这些政策和措施,还不能完全杜绝、堵住假离婚的现象。监管部门还需要在实施过程中不断完善有关政策。
米良渝律师说,“假离婚”现象给我们带来反思,无论是差别化的信贷政策,还是行政性限购住房套数,政策的出台应先预料到调控的效果,政策的制定不仅应考虑到经济的稳定,更应考虑到百姓生活质量改善的需求,考虑到对家庭稳定、社会和谐稳定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