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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市容园林委获悉,为加强对沿街商铺设置牌匾行为的管理,维护城市环境综合整治的成果,针对当前沿街新建商铺牌匾设置无规划、不统一、不按行政许可规定设置和违章擅自设置等情况,本市近日下发了《关于加强对沿街商铺牌匾管理的通知》,要求沿街商业牌匾要统一“着装”。
通知要求,对新建楼宇的沿街商铺,各区(县)市容委要会同新建楼宇产权单位对沿街商铺牌匾设置按照高起点规划的原则,遵照《天津市户外广告设施设置规范》的规定,作出整体规划方案,统一尺度、统一材质、统一制作、统一整体效果,确保市容景观的统一协调。对两个奋战150天和今年整治过的道路,沿街商铺改变经营人、改变经营名称或对经营名称进行更新的,要严格按照原规划方案进行改造或更新。(记者孔令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