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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文:房产中介成“盗梦”帮凶
在电影《盗梦空间》中,盗梦需要一支精英团队作战,即科布的“盗梦梦之队”;在盗走购房人之梦时,房地产商也并非孤军作战,房产中介便是其中最为得力的帮凶之一。
内部认购、加价倒卖、谎话连篇、制造房产热销假象、收取高额佣金等等行径,是一些房产中介惯用的“盗梦”伎俩。
在市场经济活动中,信息不对称,专业不对称,专业性中介机构对于供需双方增进相互了解,快速达成交易,起着极其重要的作用。客观公允地说,在中国重建商业社会的过程中,中介机构功不可没。
但是,房产中介在中国,却是个特例。多年来,消费者们的控诉时时见诸报端,政府部门却鲜有作为;人们耳闻目睹的,是房产中介们的日益发展壮大和这种现象的愈演愈烈。
这在业界内外,早已是公开的秘密。临近公元2010年岁末,终于有“公仆”率先挺身而出,扬起了手中的职责之剑。
上海市工商局网站显示,9月15日起,该局联手住房保障房屋管理部门和物价部门,对房产中介们发起了为期一个月的专项整治。
因为上述行径“不仅会误导买房人,损害消费者权益,也扰乱了房地产市场的正常销售秩序”。此番描述,何其明察秋毫!
原来,一直以来,有关部门并非闭目塞听,更非昏聩无能,只是在“等待”2010年深秋这个时机罢了。
然而,上海“公仆”声势浩大的此番行动,却很让人担心又会沦为一场雷声大雨点小的游戏。在“首善之都”北京市,那一场场轰轰烈烈的打击二手房阴阳合同运动,就是如此。
所谓二手房阴阳合同,是指在房产中介机构的操纵下,买卖一套房子,签订两份合同,出一份评估报告,标出三种价格(合同价、评估价、实际成交价),申请贷款时用较高的评估价,交税时按低的合同价走,目的是既少交税费,又尽可能多地申请贷款。
从2007年7月起,北京市就要求经过房产中介买卖二手房时,必须实行网上签约和信息公示制度。2008年10月,北京市建委再次下发了类似通知,把买卖双方自行成交的交易行为也纳入了此项监管范围。2009年,北京银监局也行动起来,其《关于规范存量房贷款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从2009年9月起,银行必须按照网签合同正本中的房屋成交价格与评估价格两者孰低原则确定房屋抵押物价值,发放住房贷款。
然而,根据中央电视台等媒体的相关调查报道,二手房阴阳合同现象一直都在大行其道,不仅给国家造成了巨量的税收损失,还严重地削弱了国家宏观调控的政策效果。
事实上,你只要在北京各个区县参与二手房交易,没有哪个房产中介不会主动规劝你签订阴阳合同。
如是,消费者们满怀期待的,“公仆”们一次又一次的宣誓,最终大多成了镜中花水中月,却又是为了哪般?
这不是能力问题,有关“公仆”手中权力的强大,人们早已铭刻于心。也不是不作为问题,有关“公仆”一年四季都在发文件,一年四季都在治理整顿或者专项整治。
窗户纸的另一面,是房产中介和开发商们一样,大多跟有关“公仆”有千丝万缕的联系,此乃其能量巨大、把玩消费者和政策于股掌的根源所在;类似火车站的黄牛党,其温床就是铁路系统利欲熏心的内线,这些内线大多扮演着为黄牛们提供票源和打击黄牛党的双重角色,你来猜猜,其怎能不同样屡禁不绝?
这个答案的表现特征,就是中介们的行事风格也越来越大胆,越来越出位。
2010年4月-6月期间,适值传统的租房淡季,然而,北京、上海、广州等全国多个重点城市的房租价格却极其诡异地开始了“撑竿跳”:平均涨幅超过10%,部分地段甚至远超20%。而反观有关统计数据,2010年4月以前,房租的涨幅一直在2%以下。
与此同时,有关刚性需求的言论再次甚嚣尘上。有开发商及其附庸跳将出来,高谈阔论,那谁谁,你抑制购房行为的调控方略大错特错了吧,你看看,刚需们都跑去租房了吧?房租涨起来了吧?
然而,《广州日报》等媒体却发现,哄抬房租价格的重要劲旅恰恰是房产中介!它们手握大量房源,通过各种方法促动房租价格上涨——其中,主动给房东打电话,劝说房东提价的行为十分普遍。
真相是,受国家宏观调控影响,疯狂的住房销售市场迅速降温,全国住房成交量大幅萎缩,不仅考验着开发商们的现金流,更使得房产中介们的房产销售代理收入直接锐减,于是,神通广大的中介们又在房租上打起了主意。
其如意算盘不言自明:这既可继续提高自身逐利能力,还可倒逼国家放松宏观调控,两全其美,何乐而不为?
综上所述,纵观一些房产中介的所作所为,可以说,它们已经成长为中国社会的一颗毒瘤。若放任这颗毒瘤愈长愈大,继续吹大房地产泡沫,最终会危及国家经济安全,说它们会祸国殃民,也毫不过分。
然而,内线盛行,如何让中介们回归其本色?这是个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