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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此之前,对于地方政府完成保障性住房任务的考核,尚未有明确的对应罚则,相比于国土资源部对违法土地者轰轰烈烈的问责,住建部保障性住房问责机制的威慑力稍显孱弱。
“这项机制的建立,得到了国务院分管领导的认可和支持,2011年,住建部将依据这份文件,陆续展开相关的核查、检查工作,对于未完成任务的城市,视情况、原因,给予对应的处罚甚至是处分。”前述接近住建部的人士称,而对此,前述住建部官员表示,不便表态。
“1500万套”逻辑在一并向国务院汇报关于保障性住房问责机制的同时,住建部亦对2010年1~10月的保障性住房开工、竣工任务的执行情况进行了汇报。
住建部在汇报中表示,截至2010年10月,以开工面积指标考核,比对责任书,地方保障性住房的开工面积已达100%,已完成任务。而以竣工指标考核,则完成责任书总量的60%,由于目前的最新统计数据尚截至2010年10月,因此,开工面积指标地方基本可以确定为超额完成,而竣工面积,亦可基本完成任务。
“一年580万套的指标肯定是完成了。”住建部官员向记者表示。而2010年11月份,住建部再次要求地方政府上报2010年的保障性住房建设规划,并在下达的指标中,规定了1000万套的总量,要求地方政府以此为原则安排、认领建设开发任务。
如是一来,两年之内的任务如果全部完成,则全国保障性住房的供应总量,将首次达到1580万套,而这一数字,恰是全国范围内,低收入困难家庭的总量,这意味着,至少从数量的对比和对应上,保障性住房完成了对低收入居住困难家庭的全覆盖。
“这是住建部的一个硬指标任务,所以才会如此推进问责制度的建立。”前述消息人士称,但是,住建部的官员对于这种说法,拒绝予以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