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为了解决滨海新区中低收入家庭及外来务工各类人员住房困难,从昨天开始,满足条件的申请人可以向所在区域的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申请购买滨海欣嘉园限价商品房。
从天津市滨海新区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了解到,申请人分成具备天津市户籍的申请人和来新区就业的非天津市户籍人员两种类型。其中,具备天津市户籍的申请人,其具体的申请条件、所需要件、申购程序与天津市限价房政策相同。来津就业的非天津市户籍人员则需要满足非天津市户籍的中国公民、在滨海新区企业、单位就业和在天津市区域内无住房等三个条件。
非天津市户籍人员想要申请欣嘉园限价商品房,需要首先向所在企业、单位提出申请。所在企业、单位受理申请,并对申请资格进行初审,工作时限5日。企业、单位汇总本单位保障性住房需求,报滨海新区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工作时限5日。住保中心就申请人住房情况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纳入公示范围,工作时限5日。住保中心将申请人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0日。对公示情况有异议的,由住保中心在10日内进行核实。对经核实不符合申请条件的,由住保中心书面通知申请人。公示期满,无投诉或经调查、核实投诉不实的,予以批准,住保中心发放《天津市滨海新区限价商品住房购买资格证明》,有效期1年。申请人持《天津市滨海新区限价商品住房购买资格证明》到售房单位购房。房源不足时,住保中心在公证机构监督下组织售房单位摇号、排序、选房,并建立轮候名册。
在新区就业
非天津市户籍人员
申请所需要件
①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②企业、单位用工证明;(所在企业开具)
③本人住房情况证明;(已有住房的提供房证原件及复印件)
④ 《天津市滨海新区限价商品住房申请审核表》;
以上要件中标注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的,经审核无误后原件退回留存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