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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长林是辽宁省鞍山市人,去年春节前,他和妻子来海南旅游时,看中了位于海口海甸六东路富仕苑的一套房子,当时该楼盘售楼人员向他承诺,可以协助办理银行按揭。出于对海南居住环境的喜爱,刘先生和妻子当场就决定,在此购买一套海景房,准备将来在海南养老时居住,向开发商交付了5万元订金之后,刘先生又在开发商要求的期限内,向对方支付48万多元的首付购房款。
当一切手续完毕后,刘先生就在老家等着开发商通知,准备随时办理银行按揭。令他没有想到的是,事情一直拖到去年10月份,售楼人员才电话告知,由于新政策实施按揭手续银行审批不下来。并问刘先生是否不按揭并全资买下。听到这个消息刘先生当时表示由于没有这么多钱,就按照售楼方的要求写申请退房,并且也发了书面的传真,可是迟迟得不到开发商的回复,后来他多次与该售楼处的经理打电话也没人接听。
“既然办不了就算了,退我钱我不买了就是嘛,可是现在可好,开发商不仅不退我钱,还说我违约,我想找他们负责人协商,他们谁也不出面。”刘先生对开发商的行径表示强烈不满,他说,事情拖了将近一年了,50多万元钱白白给开发商用了,现在为了这事,他从老家往返海南多次,已经花了不少冤枉钱,“如今我只是想要回自己所交的首付,至于产生的损失我都没有想过索赔。” (见习记者程思思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