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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少缴税款,部分购房者在中介的引导下,故意拟定另一份少报了成交价格的房产契约,拿到房管部门办理交易手续,看似省钱,事后却容易引发纠纷。
【案例】徐先生通过一家房产经纪公司介绍,打算购买一套价值78万元的住房。中介“建议”双方在房产合同上降低房屋总价,将一部分价款以装修转让费的名义另行约定,以达到避税目的。徐先生考虑到这样做可以为自己省下千元之多的契税费用,一时冲动便答应了,并且当即签订了购房合同、支付定金1.2万元。事后,家人认为这一做法不对,要求徐先生解除购房合同。然而,当他向中介提出这一要求时,对方却称这属于违约行为,如徐先生执意不肯买房,定金将被没收,中介费则要照付不误。
【365提醒】偷税漏税可能导致合同无效。二手房交易过程中,卖家为了避免缴纳税费而希望保留原有房产证上的房产价格,其实是逃税漏税的行为。在国家强制税收的前提下,逃避国家税收的行为,一旦被举报,很可能会对买卖双方造成伤害,甚至可能导致买卖合同的无效。因此购房人不要存在逃税的侥幸心理,否则结果只能是,不但没有捡到便宜,反而引起了不必要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