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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1日新“津六条”
天津出台6条新措施调控房地产市场,房价超3万/平方米土地增值税增至5%,保障房暂不预征,房价实时监控,严控酒店型公寓规模等。
1月18日土地闲置费征收标准
天津市土地闲置费征收标准正式出台,2月1日起执行。对闲置1年以上的必须收取闲置费,闲置2年以上必须收回土地使用权。
1月23日土地管理办法
本市公开出让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土地出让底价不得低于评估确认的土地价格,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政府净收益额不得低于土地使用权出让金25%。
2月21日“津十条”
天津市本市户籍居民家庭禁购第三套住房,能够提供在本市累计1年缴纳个人所得税证明或社保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禁购第二套。
2月27日天津房企管理规定
天津市房企按企业条件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和暂定资质。没有取得资质证书的企业,不得在天津市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
3月15日天津公租房管理办法
《天津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试行)》当天发布施行,首批推出3000套公租房,面向三类群体。
3月15日预售金监管比例调整
3月15日起天津商品房预售金监管比例调整,根据区域划定,中心城区新建商品住宅预售资金监管比例达33%,滨海为38%。
3月22日商品房明码标价
发布《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规定从5月1日起商品房销售实行一套一标价,商品房销售价格明码标价对外后,可以自行降价,打折销售,但涨价必须重新申报备案。
3月30日天津房价控制目标
天津房价控制目标出炉,目标中明确规定新建住房价格涨幅低于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幅度,同时加大公租房建设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