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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贵州将完成新建23.62万户保障性住房任务,此外还将解决28.2万户城市、乡镇、工矿区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为此,该省各地州市政府负责人签下工作目标责任书,确保各地保障性安居工程将在8月31日前全面开工建设。
采访中记者发现,如何保障保障房建设任务从纸面上的规划走向现实,如何避免出现分配中的权力自肥、鹊占鸠巢,规划中的位置偏僻、远离中心被弃购,建设质量,定价贵于商品房等问题仍令大家所关注和担忧,纷纷希望建立必要的问责机制,对计划落实的全程施以相应的刚性约束,公众能参与全程监督。
据了解,目前贵州省政府与贵州一上市房产企业签约,该公司计划在“十二五”期间参与建设各类保障性安居工程1000万平方米,约20万套,总投资约200亿元,并完成相关配套设施建设工作。但此项合作在实施过程中仍面临很大的资金压力。
据悉,该省下发的《加强社会力量参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运营管理指导意见》,规定民营资本可以以四个模式介入:一是土地有偿取得,由社会力量全额投资建设项目,投资方拥有完全所有权。二是土地由行政划拨取得的,政府以土地使用价格、税费优惠额度和政府投入的资金打捆入股,社会力量以项目建设投入资金入股的方式共同建设,按各自投入比例分享产权或经营收益权。另外两个模式是社会力量代建、建成后由政府回购的,社会力量可收取一定管理费。一定时期后,社会力量的投资权益可在事先依法约定的范围内进行转让,收益按双方的产权比例或事先依法商定的比例进行分配。
但截至目前,社会力量参与贵州保障房建设尚处于探路阶段。土地价格如何确定、税费优惠如何入股和收益如何分配等问题都有待明确。记者管弦贵阳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