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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11日从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从5月1日起,东莞住房公积金贷款新政正式实施,新政将叫停向第三次及以上住房公积金贷款。
本次出台的新政规定,首次用住房公积金购房且不超90平方米,可享受首付二成和最长贷款30年标准;第二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且仅限于购买房屋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下的自住房,首付至少五成,贷款利率是同期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1.1倍;夫妻双方都缴存了住房公积金的家庭最高贷款额度提高到66万元;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90平方米以上普通住房,可享三成首付;停止向第三次及以上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者发放贷款;贷款年限不得超过抵押房屋土地使用权年限。(记者古伟平实习生刘伟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