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因未公示上年度物业服务合同项目收支情况和本年度物业服务项目预算,昨天,服务于远见名苑小区的北京明华嘉业物业公司,被市住建委责令整改。这也是《北京市物业管理办法》颁布后开出的首张罚单。
昨天,市住建委组成检查组,突击抽查了本市多个物业公司的执行情况。在西城区远见名苑小区,物业公司明华嘉业仅在小区北门公布了一份物业收支情况报告。根据最新《北京市物业管理办法》的规定,物业企业必须在每年第一季度,公示上一年度物业服务合同履行情况、物业服务项目收支情况、本年度物业服务项目收支预算。检查组当场开出了处罚公告,并要求明华嘉业在4月19日之前将整改报告上报西城区房屋行政主管部门。
据了解,在《办法》颁布后的首次实施过程中,部分业主因为物业公司未及时公示收支情况等相关内容,采取拒缴物业费的办法对抗。对此,市住建委副主任张农科表示,不主张业主采取这种解决方式。若自己的小区物业拒绝公示收支报告等,业主可向区县建委或房管局举报。公示后,对物业费收支有怀疑的,可提出质询,还可以申请审计,物业公司要予以配合。而对于检查中物业公司反映的物业费入不敷出的情况,相关负责人表示,物业公司可以找第三方评估公司进行评估,若评估的费用高于现行的物业费,可以向全体业主提出,由业主们表决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