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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有群众反映,延安市宝塔区城区的沟里有人乱占土地建私房,有的甚至占用林地,而管理部门要么不管,要么罚款了事,无形中助长了这种风气。
带着这个问题,记者来到延安市宝塔区进行调查了解。在群众的带领下,记者来到位于七里铺大街的杜公路,群众叫这里为烟囱沟,沟里有一个小村庄,村民的房屋沿山势而建。站在坡下朝远处望去,沿山体边缘一排排新建的房屋十分醒目,都是典型的陕北小院,有两层的,有一层的,有的房屋正在建设。一位姓李的村民告诉记者,正在建设的新房是自己家的,开工快一个礼拜了,计划盖8间两层的,其中4间两层自己住,另四间两层计划盖好了卖出去。近两年,这里新建独院七八家,大部分没有土地使用证,而自己正在建设的院子已经办好了土地证。与李家相邻的一户姓惠,去年建成6间两层楼房,除了自己居住外,还将多余房屋租了出去,一位姓吕的老者指着自己家依山而建的房屋告诉记者,他们院子占地3亩多,有一层平房10间,他们来此地建房居住有好多年了,院子没有土地手续,也常有执法部门来检查,来了招呼一下,吃吃喝喝就能应付过去。最近想把院子卖出去,这样的院子值40多万元。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村民不无忧虑地告诉记者,一些外来户近年来陆续占有国有林区边缘土地建房,国土执法部门和林业执法部门也经常来检查,但这些外来户还是相继盖起了自己的房子住了进来,也不知道这些执法者是怎样执法的,再者,林区边缘有些地段属易滑坡地段,有的群众为了扩大自己院落面积,用沙袋把山坡砌起来,如遇汛期大雨,给下边住户增加了安全隐患。
在林业管理部门——延安市风景林场,就记者了解的情况,樊场长表示,乱占林地现象确实不少,只是林业执法没有强制措施,只能罚款了事,处罚额度也不能超过有关规定,工作阻力大。至于烟囱沟的情况,哪些占的是林地,哪些不是,林业管理站能说清楚。随后,林业管理站严站长带记者来到现场,指着一排位置较高的几户人家说,山体20米以上就算林地,春节前一户李姓人家在林地边缘推地施工,林业部门立案对此人进行了处理,林业派出所曾两次出面带走了此人,并在前一段时间做出了处理决定。处罚处理正在实施。目前已经盖好入住的是以前处理过的,是自己前任手上的事。
在延安国土局城区分局城南所,记者就此问题采访了吕所长。烟囱沟属城南所辖区,吕所长对那里情况十分清楚。“为什么这些建筑虽没有手续,却能在执法人员的关注下最终建成使用呢?”对记者的提问,吕所长笑而不答,只是强调,土地部门没有强制执法权,市上成立了综合执法局,由公安、土地、市容、规划、法院等部门抽调人员组成,执法局有权力拆除违法建筑。随后,他叫来一位姓杨的副所长说明情况。杨副所长表示,那里的建筑很多都是以前陆续修起来的,大部分没有土地手续,而目前在建的几户中,只有一沙姓人家有土地手续,给批的是盖一层。记者要求查阅用地手续档案,他先说当事群众手上有证,让记者去找当事人看,一会儿又说房子还没完工,证还没办,但这一家的用地是合法的。其实,这家姓沙的新住户正是林业站严站长给记者指的那户李姓人家。为什么林业部门认定是违法用地,并立案处理的,在国土部门却被认定合法用地?对这一问题,杨副所长没有回答,只是强调这家是村里老户,用地合法。这家究竟占地多少亩,批的是多少?杨副所长避而不谈。
据记者了解,乱占土地建房的现象在宝塔区城区司空见惯,如黄蒿洼沟等处,群众也有反映。这种乱占乱建,破坏了树木,打乱了城市规划布局,逃避了相关规费,造成了土地资源的浪费。而政府有多个部门都在管理,最终为何却难以奏效,令人深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