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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侵占公众的资源还给公众
河北省石家庄市日前出台了《关于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实施意见》,在全国率先出台了强制没收违规建设的住宅用房,作为保障性住房的新举措。
这一意见说,在城市规划区内,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件或者违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影响城市规划,由市及县(市)、矿区人民政府予以没收的住宅用房,可以作为保障性住房,产权归政府所有;没收的其他建筑物、构筑物,通过拍卖,所得收入全部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
今年中央下达给河北省的保障性住房建设任务是38万套,其中,石家庄市2011年的任务为41248套,是2010年的3倍还要多。石家庄市保障房建设面临找地难、住房供应短缺、资金配套难等严峻现实。
“要把侵占公众的资源还给公众。”石家庄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副局长王文兴说,违规建设的住宅用房,本质上是开发单位侵占了属于公众的资源,严重破坏了房地产市场。根据国家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和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有关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权没收违规住宅用房。在政府主导下,将罚没的违规住宅用房租给买不起房的人,能够平抑、稳定房价。
王文兴说,以前开发商的违规建设通过罚款就合法化了,现在罚没对那些心存侥幸的开发商和城中村小产权房是一个震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