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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新莞人廉租公寓再到公租房,住房新政重点偏向低收入群体。
上周五,东莞市2011年住房保障工作会议召开,会上将省里下达的新建17455套公共租赁住房任务分解到各镇街,同时还下发了关于东莞廉租房和经适房管理的新办法,并征求各方意见。
须在10月31日前开工
记者从会上获悉,今年广东省下达给东莞的公共租赁住房建
设任务为17455套,任务排在全省第3,仅次于广深两地。据了解,东莞将新建17455套公共租赁住房的任务分解到各镇街。任务的分解参考了常住人口、地区生产总值、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土地出让收入、商品住房竣工面积等指标情况。
会上,东莞市住建局局长朱川要求各镇街在5月底前,将所有公共租赁住房项目的名称、规模、地块、项目开工建设时间、建设进度、资金来源等情况报市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并强调,所有公租房建设项目,必须在10月31日前开工建设。
此外,朱川还强调,必须严格按照住建部对新建公共租赁房的建设标准,不能突破。东莞市副市长梁国英则表示,对于产业园高端人才的公租房,建设面积有超过60平方米需求的,比如松山湖等园区的博士房,必须经过住建局特批。
新政正在征求意见
会上,记者了解到,《东莞市廉租住房保障办法(试行)》和《东莞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试行)》将在今年7月31日到期,东莞市住建部门根据全市2011年住房困难家庭的调查结果,征求了各方意见,将对这两个《办法》作出修改,并更加细化申请程序和推出机制。目前两个《办法》已完成初稿,现征求意见,争取6月底前正式颁布实施。
根据最新的修改方案,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满5年,购房人按照届时同区域普通商品住房均价与经济适用住房购买价差价的80%向市政府交纳相关价款后,可取得房屋的完全产权,允许自由转让。
新政还规定,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可采取一次性付款、商业贷款、住房公积金抵押贷款或组合贷款等方式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