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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收入连续1年超出规定标准,就将被取消廉租住房保障资格,停发租房补贴或收回廉租住房,以保证保障性住房分配的公平性。这是《合肥市廉租住房保障暂行办法》、《合肥市廉租住房保障实施细则》、《合肥市关于实物配租廉租住房后期管理实施意见》中规定的,目前,这三项有关廉租住房保障的规定已修改完善,并上报市政府待批准。
合肥实行严格的廉租房对象准入关和廉租房对象年审制,主管部门将联合银行、社保、公积金、车辆管理、民政、劳动等部门,加强信息共享,核实申请家庭的收入、资产等情况。发现保障对象家庭收入超出规定标准,就取消其廉租住房保障资格,停发租房补贴或收回廉租住房。
此外,合肥在全省率先公布保障性安居工程年度建设计划信息和项目开工信息,包括项目名称、地点、开工套数、时间以及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等,接受公众和媒体的监督。 (赵登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