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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海南省海口市府城镇下坎路琼山戒毒所大门外,一座大楼拔地而起,已建至地面一层以上。旁边的墙壁上,一块标有“中骏佳园”的牌子十分醒目。
在琼山区住建局,记者查找到这一在建楼盘的身世,原来是在原琼山市报建的鸿信公寓楼,原报建18层,现按原规划18层建设,据称是属于复工工程。所谓复工,就是原来琼山市批准建设的楼盘,开过工后由于种种原因停建,现在办“复工令”重新“复活”。
这些项目有些已沉睡近20年,它们是怎样复活的?是否有“准生证”?是否“超生”?带着这些问题,记者采访了“复工令”的颁发单位———琼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人。
争议一:复工项目动工过吗?
“我们对复工的楼盘,包括这栋原鸿信公寓楼都非常谨慎,下复工令前进行了详细的调查。”3月23日,琼山区住建局陈副局长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他向记者出示了当年的批件,以及在区住建局办理复工时,现场拍摄的工地照片。在这些照片上,明显钢筋仍很新,不像是停工10多年的工地的模样,也看不出到底是哪里的工地。
“之所以批建18层,是根据现有的海口市控规中府城片区的高度限制,批建18层并没有超过现有规划的限高,还有一些项目因不符合条件不能复工。”陈副局长说。
尽管有似是而非的照片为证,但是记者调查发现,对一些复工项目,附近居民的说法是,这里原本就是一片空地,根本没有动过工。而文章开头的项目,据反映原来也只是一个石坑。
争议二:区住建部门能发“复工令”
一些正规报建的开发商质疑:一是原琼山市规划建设局的机构职能都已发生了变化,变成现在的琼山区住建局,规划应由市规划局统一管理。现在区住建局动辄同意20层左右的楼房复工,已有越俎代庖的嫌疑,而且许多复工建筑是从地基打起,简直就是新建。二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的规定只是指“三证”中的建筑施工许可证,按程序应该在重新规划后,由市住建局重新颁发;即使原来批准过,也不能改变原有的规划已经过时的事实。“毕竟人口密度已比原琼山市审批时大为增加,而规划不变、不做减法,这如何说得过去?”
市住建局建工处的有关人士也表示,向区住建局所发的“许可文件”只是允许他们对停建工地进行复检,并没有权力叫区住建局批准复工。市规划部门有关人士表示,当初海口与琼山合并时,这些已批项目的档案并没有移交。
之所以一个区的住建局能担当这么大的规划重任,陈副局长表示,一是琼山的情况特殊,过去由市变区前,确实由琼山市规划建设局审批。二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十条规定:在建的建筑工程因故中止施工的,建设单位应当自中止施工之日起一个月内,向发证机关报告,并按照规定做好建筑工程的维护管理工作。建筑工程恢复施工时,应当向发证机关报告;中止施工满一年的工程恢复施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报发证机关核验施工许可证。此外,区住建局还持有市住建部门发的“许可文件”。
一张“复工令”就开工,在走捷径?
府城施工的复工楼房手续相对简单得多,有些红线也没有退到位。据介绍,琼山区住建局一般的复工程序是:申报时查档,看原来是否报建过;派人现场调查,当时是否动工过,拍照存档;查现有控规,如果控高允许,那么就按原有层高审批。
“他们只凭一张纸就能建设,正规的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都没有。”一些城管队员对这些复工的楼房也感到困惑,不知道该怎么管,一般只好任其建设。
正是由于正规的规划审批很严格,所以府城一些开发商走复工的捷径。在府城下坎路一处楼盘,开发商拍来的某项目,在正规报建时,由于不符合府城控规,暂时不能报批。在“高人”指点下,开发商以这里有过一个废弃地基为由,向琼山区住建局申请复工,而最初的档案连建多少层都没有规定,只规定了一个建筑面积。因此,这栋楼房建设时,开发商要自己做楼房规划,只要不超出面积就不算违反复工条件。这样的做法令许多业内人士吃惊。
正规的复工要复杂得多
城市规划关系到城市的风貌、居住环境,历来由重要的规划部门把关。前些年海口市处置积压房地产时,一个建筑物的复工要经过市处置办、市规划局的多重审批,并有公示、项目重新报建等程序;考虑到人口密度已大大超过十几、二十年前刚批建时的状况,复工要做减法处理,就是建筑物的层高要降低。在秀英炮台周边,复工项目被砍去不止一半。
在秀英区一处在建的街边私宅了解到,这里原来是砖厂土地,政府出让后,陈某等4人购买连片地约一亩。历时一年,在市规划部门正常规划报建下来,一亩地退让红线后,只有一半能用于盖房子,楼限高4层,缴纳市政配套等费用。“土地证、规划许可证、建设施工许可证一个都不能少。”这里的业主之一陈先生说。
海口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已经出台。作为历史文化名城的重点保护区域,府城的规划建设也应该慎之又慎,对规划的把关应严之又严。但事实上,人们在府城看到,众多借复工令复活的项目,也在蚕食这座古城的立面空间。海口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中的规划缺失,实在令人担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