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熟人搞装修新房问题多拒付工程款官司来回打
装修队称,你拖欠我工程款,我要告你;业主称装修质量差,我还要告你呢,最后法官调解成功
储华和程林是沙区中梁镇上的村民,程林叫储华“老表”,可为了一次家庭装修,两家结下了梁子。
储华请程林给家里做装修,双方口头上约定材料以及价格,可工程一完工,程林却拿不到7450元尾款。双方闹得很不愉快,程林上法院告储华,要求支付合同款。判决书出来后不久,储华更不高兴了。
装修嘴上说,新家问题多
2010年,储华在中梁镇买了一套面积80多平方米的房子。他找到了在当地卖装饰材料的程林,请他帮忙装修,主辅材料全包干,谈好总包干价是3.8万,不限工程期。
程林说可以,但他平时主要是提供建材的,得把朋友刘岩叫上,刘岩是项目经理,能找工人。双方一拍即合。
2010年9月底,双方约定了一些主要的事项:电线用鸽牌,天花板吊顶并装石膏阴角,厕所用规定品牌的铝扣板,以及现场制作家具等。但这一切只是个口头约定,并没有签合同。
2010年12月底,工程完工了,储华支付了8成工程款,欠7450元,并给程林开具了欠条。
去年5月,房子气味敞得差不多了,储华一家高高兴兴地搬进新家。
不久,新房里的问题接二连三冒出来。储华发现,部分电线并没有按要求使用约定的鸽牌;石膏阴角没有装;一些墙面有开裂现象。储华一家十分心烦。
尾款不想付,老乡告老乡
程林、刘岩垫着工程款,辛苦做了两个多月,被储华一句话否定了,说不付钱就不付钱了,程林想不通。今年3月,程林把储华告上沙区法院,要求对方支付拖欠的工程尾款7450元。
对于客户的指责,程林很委屈,“我承认,差两卷线,临时用其他牌子代替,质量是一样的。但地线我肯定安装了。”
今年4月,法院判决储华支付程林尾款7450元。
败诉不服气,被告成原告
此后,储华不服,认为这是装修质量问题,5月24日,他把程林告法院,要求对方赔偿一半装修费即1.9万元,或重新装修。“损失很大,不支付尾款是挽回我的损失。”
程林连喊冤,称自己只是卖建材的,刘岩才是包工头,他负责召集工人和现场管理。
到底谁承担责任,该不该兑现尾款,双方争执不下。
法官做调解,双方忙应允
承办法官对储华说,上次的判决并无不妥,“你出具了装修款欠条,又擅自住进去了,很充分地证明你认定房子合格,并承认装修合同的履行了,并结算款项了。”
法官主持调解,储华在20天内支付尾款5000元,如果逾期不支付,程林可申请强制执行7450元。
随后,法官对程林说:“虽然没有判决你重新装修,但法庭建议,作为友邻,你有义务帮人家修复。”程林当即答应。
(文中人物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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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晨报记者封璟实习生张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