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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网讯 记者张莹为了掌握岩溶地区石漠化现状及最新变化动态,2011年国家林业局组织开展了第二次石漠化监测工作。监测范围涉及湖北、湖南、广东、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8个省(区、市)的463个县,监测工作从2011年初开始,2012年5月中旬结束,历时近一年半。
据监测结果显示,截止2011年,我国石漠化土地面积为1200.2万公顷,占监测区国土面积的11.2%,占岩溶面积的26.5%。与2005年相比,石漠化土地净减少96万公顷,减少了7.4%;年均减少1600平方公里,缩减率为1.27%(九十年代末为年均扩展1.86%、“十五”期间年均扩展1.37%)。结果表明,我国土地石漠化整体扩展的趋势得到初步遏制,由过去持续扩展转变为净减少,岩溶地区生态状况呈良性发展态势,但局部地区仍在恶化,防治形势仍很严峻。
人工造林种草和植被保护对石漠化逆转发挥着主导作用,其贡献率达72%;土地压力减轻和农村能源结构调整促进的植被自然修复贡献率为18%;实施农业工程与农业技术措施贡献率为7%;其他措施的贡献率为3%。
背景资料:
石漠化是指在热带、亚热带湿润、半湿润气候条件和岩溶极其发育的自然背景下,受人为活动干扰,使地表植被遭受破坏,导致土壤严重流失,基岩大面积裸露或砾石堆积的土地退化现象,也是岩溶地区土地退化的极端形式。石漠化是岩溶地区最为严重的生态问题,制约着区域经济可持续发展,影响扶贫攻坚进程,威胁民生,是重大的国计民生问题。加大石漠化防治力度,意义十分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