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鲜艳的红本本映着侯万喜脸上灿烂的笑容,“房地产权证”五个金色的大字显得很是醒目。
2012年4月28日上午,来自安徽省铜陵市郊区灰河乡五洲村的农民侯万喜领到了市政府颁发的房地产权证。从这天起,安徽省铜陵市正式开始对农村集体土地房屋颁发房地产权证。市住房城建委按照要件齐全、房屋要素完整统一的登记要求,从登记受理的678户农房中,选定房屋进行了首批颁证。来自铜陵县天门镇新民村、狮子山区西湖镇朝山村、郊区灰河乡五洲村共56处农房成为第一批“领证农房”。
按照铜陵市的规划,2011年11月底前完成房屋测绘单位招投标工作,测绘单位进场工作。2011年12月1日起,全面开展集体土地范围内房屋登记发证工作,至2012年6月基本完成城市规划区内集体土地范围内房屋初始登记工作,从2012年7月开始,登记工作转入常态化。
“由于铜陵城市较小、城市化率很高,目前铜陵市有2万多所农房,铜陵县有8万多户农民,但是经过我们仔细排查摸底后发现,有一些农房是不具备登记条件的,比如一些外来人口,一些户主并非本地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等等。目前,市里不符合条件的大约3000—4000户,占到了10%左右,县里估计也有一些。”铜陵市房地产市场管理处副主任盛查礼介绍,《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市集体土地范围内房屋登记发证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凡属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或集体经济组织,经土地、规划部门批准建设或认可的集体土地范围内的房屋(包括翻建、改建、扩建的房屋),可以申请房屋登记。
“房子发证对我们而言是好事。”已经拿到房产证的狮子山区西湖镇朝山村居民何群笑言:“确定了房子是我们的,将来万一有拆迁什么的,有本有据省了不少麻烦。”何群更希望:将来万一在生产生活中需要资金,可以拿证件进行抵押贷款。
盛查礼告诉记者,作为安徽省农房房屋抵押流转试点市,铜陵制定了《农村房屋抵押融资管理试行办法》,目前已经报到省里,进行房屋确权,发放登记就是为了给下一步的动作打基础。届时,农民的房子不仅仅有了“身份证”,而且可以进行抵押贷款等,能够进一步帮助农民增加收益,这将是一个不小的突破。
在安徽农业大学金融系主任冯庆水看来,农房发放产权证,赋予了农民房屋产权一个完整的物权,也是为下一步针对房屋产权、宅基地使用权以及土地承包经营权建立一个产权抵押市场打下基础。
冯庆水认为:“建立一个流通市场,对于农民至少有以下几点好处:第一,帮助农民的资产转变成资本,拓宽了农村的金融渠道;其二,提高了农民的财产性收入,从而能够进一步推动农村的消费市场扩大;其三,随着城镇化脚步的加快,农民涌向城市,在城市买房,使得将来闲置的宅基地增多,建立一个流通市场,能够助推国土部门正在开展的宅基地整治,有利于新农村建设的规划与管理;第四,随着政策的推动,将有可能建立起一个城乡一体化的房地产市场。”
冯庆水认为,改革中出现的一些民生问题,同样要引起政府的重视。比如农民抵押房产创业,一旦生意失败,由于享受不到城市的保障,便有可能面临无家可归的境地。另外,一些外来户并不具备办证条件,但是他已经在这里安居乐业很多年,将来一旦出现拆迁情况,他们也同样可能面临安家等问题。(记者朱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