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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网讯城市快报记者于春沣 8月初,市民丛先生将因交通事故受损的汽车送到4S店维修,结果提车时发现,估价单的收费明细中写着更换备胎盖板和行李箱电动锁,可车里的盖板和电动锁都是旧的。不仅如此,“更换右前大灯776元”“前杠喷漆500元”,这两笔费用在两张估价单同时出现。丛先生因此怀疑4S店存在欺诈和重复收费行为。
市民投诉
更换的部件是旧的同样的费用收两次
丛先生说,8月初,他刚买了半年的广本锋范轿车发生追尾事故。8月11日,他将车送到位于西青区王兰庄附近的天津广汽本田瑞泰特约销售服务店维修。8月30日提车时他发现,估价单明细中有一项写着“更换备胎盖板”,费用为212元,而实际上盖板还是原车的旧盖板,被撞后造成的两个10厘米左右的大口子还赫然在目。“明明是老部件,怎么充当新的给我用,并收取新部件费用?”丛先生仔细查看后发现,明细中还有“更换行李箱电动锁”一项,费用为249元,但所谓的新锁上竟有1公分左右的划痕,他据此认为,电动锁也不是新换的。
不仅如此,在向4S店工作人员索要了全部维修费用估价单后,丛先生发现,“更换右前大灯776元”、“前杠喷漆500元”两项同时出现在两张估价单中,“同样的维修费用怎么收了两次?”丛先生心生疑惑。
随后,他向4S店工作人员反映了这一问题,对方同意重新为他更换新部件,但拒绝了他要求两倍赔偿的要求。
4S店回应
工作人员忘装新件收费金额“说不清”
对于丛先生反映的问题,天津广汽本田瑞泰特约销售服务店售后负责人刘先生表示,忘换新的备胎盖板的确是工作人员的失误,而行李箱电动锁确实是新换的,上面的划痕可能是工作人员操作时碰触造成的,该店可以当面为丛先生更换新部件。
刘先生否认该店存在诈骗和重复收费的行为,他表示,丛先生的车还没有修完,8月30日只是“预订交车日期”,车辆还在进一步维修中。该店提供给刘先生的只是“估价单”,车修好后,会出具结账单给丛先生,作为交费的依据。对于重复收费的说法,刘先生表示,两份单据上的金额并非累加计算的,而是包含关系,丛先生只需按照车辆后部维修估价单上标注的13390元交费即可。
“车还没修完为什么要我来店里取车?要不是我去车里看了,换备胎盖板那212元岂不是就这么稀里糊涂地收了?店里的工作人员说,我需要交的费用是把这两张单子上的钱加起来。”丛先生对4S店的解释并不认可。
丛先生到底需要向4S店支付多少维修费用?记者再次致电刘先生时,对方先是表示,丛先生需交纳的费用是估价单上的13390元,外加1000多元的事故定损金,随后又改口说外加的钱应该为910元,是更换右前大灯和前杠喷漆的钱。“这两笔钱在金额合计为13390元的估价单中不是已经列入了吗?怎么还要额外收取?”对于记者的问题,对方称“无需回应”。
律师说法
很难认定4S店欺诈维权须收集有效证据
中伦文德(天津)律师事务所律师马辉表示,如果双方没有约定交车日期,则完工之前4S店可以对车辆进行进一步维修;如果双方约定了完工日期,则4S店在完工日之前未把车辆维修好属于违约行为,消费者可向该店索取违约金,不过,很难定性为欺诈行为。马辉建议消费者,维权时一定要注意收集、保存有效证据,否则很可能吃“哑巴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