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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日,本报曾以《持续一年一做饭就断水》为题,报道了塘沽居仁街9栋多户居民遭遇“用水难”的问题。当时记者已将问题反映到自来水部门,后工作人员上门查看,发现是楼道内管道老化所致,不属于他们的维修范围。记者随后又找到房管局,可对方却称小区维修水管不能动用维修基金。那么,该小区的顽疾真的无解吗?
昨日,记者经过调查,发现居仁街9栋并没有开发商或者产权单位的登记,在居委会的登记簿上,归属一栏中为“商品房”,也就是没有单位对楼内设施进行维护修理。按理说,没有产权单位和开发商,水管维修费用应由居民们当初交纳的维修基金来解决。然而,塘沽物业办的工作人员向记者出示了《天津市商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办法》,其中第七条规定,“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等专业经营服务单位,为业主提供服务所发生的相关管线和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费用不得从专项维修资金中列支。”按此规定,水管维修的费用还不能动用维修基金。
该工作人员还告诉记者,塘沽也有一些像居仁街9栋这样的无产权单位,或者是维修期已过的老居民楼出现过同类问题。这种情况下,居民可以找到私人的水管维修工人自行解决,但其中产生的费用就需要整个楼门的每户居民分摊解决。
随后,记者又联系到居仁街所属的民主街社区居委会,居委会陈姓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分摊费用一事还需要征求居民们的意见,接下来,他们会帮助居民协调此事,争取将用水问题早日解决。(记者刘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