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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被公司租用,给居民造成很大困扰,前不久我们小区更换成刷卡乘梯的方式,应该也是电梯使用频率过高造成的。”这不仅是九州国际一个小区遇到的问题,住宅变更为办公室的现象在小区中越来越普遍,许多住宅小区都入驻了不少小型公司,成了商住混用房。公共资源遭占用、人员混杂、扰民严重等问题都让住在这样小区的居民叫苦不迭。
选一楼开超市住宅变身杂货铺
早点铺、洗衣店、理发店、饭馆……近年来,天津小区“民宅商用”的现象似乎已经司空见惯,创业者纷纷把企业开进居民小区,一些中高档居住区亦成为许多中小型公司选择的办公之地。
武台馨苑是今年夏天刚刚办理入住的小区,虽然入住业主不多,但一间由一楼住房改造的小型超市却早早成立,并开张纳客。超市负责人告诉记者,“选一楼住房开超市”是自己早有的计划。“小区本身没有超市,居民买东西都挺不方便的,一间卖杂货的超市是小区居民的刚性需求,我认为这是一个商机,也可以方便周边居民。”负责人说。
小超市的成立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了小区居民日常的生活需要,但更多的还是引发了居民的抱怨和不满,一些居民提出,由于超市是居民住宅改造而成,必然会破坏楼房墙体,周边的绿地也势必在日后的人员来往中被践踏、破坏。
住宅开办幼儿园既无资质又扰民
在静德花园社区,楼道内的白墙上赫然写着“今天的宝宝·明天的栋梁”几个大字,旁边还点缀了几朵粉红色的小花,让本来干净洁白的楼道变得“生气勃勃”。这可不是楼内哪户业主给自家的装饰,五彩缤纷的贴纸是楼内一家幼儿园打的形象广告。居民住宅作为幼儿园,左邻右舍可有一肚子苦水要倒。
一家幼儿园设立在这个小区某栋楼的3层,幼儿园在门口的楼道内分别张贴了招生简章、家长开放日安排、招生时间等,屋内不时传来孩子们的欢笑声和游戏声。据楼内居民反映,这个幼儿园已经开了不短的时间,规模也不小,居民表示都曾不同程度地受到了打扰。“每天七点多钟,就有家长陆陆续续把孩子送过来,有时孩子离不开父母,在楼道里就开始大声哭闹。平时他们也会组织唱歌、做游戏,可是孩子们是玩得高兴了,我们这些居民可受不了啊!”
对于幼儿园开办在居民住宅内,很多居民都显得很无奈。“不只是一家如此,光这个小区里大概就有三家类似的幼儿园,我们也不清楚这些幼儿园有没有相关资质,只是觉得住宅不应该有这样的商业用途。”
电动车进电梯楼道成了“停车场”
在九州国际社区,一些居民质疑电梯刷卡制度的同时,还有部分居民对物业公司“刷卡乘梯”的管理方式大加赞扬,原因是在住宅里开办公司的太多,占用了大量公共资源,给业主生活造成不小的麻烦。
业主刘女士称,有的业主把房子租出去作为办公室或员工宿舍,这种做法可能会影响到小区的安全,而电梯刷卡制度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这种情况,这是自己支持电梯刷卡的原因。“现在每家可以领取三张电梯卡,而且将电梯分成了访客梯、业主梯、货梯,也减少了公共资源的损耗。”刘女士说,原来每天一到上班时间,小区里先迎来一批“上班族”,电梯不好等不说,还有的人将自行车、电动车都推上了电梯,锁在消防通道里。
“虽然说住宅不能随便就开公司了,但是我们也没有办法阻止别人买完房之后租给别人,别人怎么使用,就是人家的问题了,我们现在只希望物业公司加强管理,尽量避免扰民、公共资源被占用等问题。”
企业缘何选择租用住宅?
在河西区罗马花园小区租房的陈先生给记者算了一笔账:“我租的房子面积140平方米,月租金6000多元,加上物业费,一年的租金不过8万元,成本远远低于商用写字楼。而且与周围的写字楼相比,这里环境也比较好,水、电费用都比写字楼低。”封闭式管理的小区需要持门禁卡或对讲可视电话解锁,但这一点对刚刚起步的企业来说似乎并没有太大影响。
优越的交通配套环境、相对于写字楼更低廉的租金都成了吸引投资者的关键。记者在调查中发现,“民宅商用”的情况主要分为两种,一种是临街的老住宅楼,即原来一楼的住房被改成各种商铺、门面。二是在高档住宅区,投资者选择民宅为办公地点开设公司。
“我买房子的时候说好是民用住宅,可住进来不久,楼上楼下就都变成公司了,一部分是搞电脑的,大部分是成了周边商户的仓库,里边乱七八糟,堆的都是易燃物,我真害怕哪天发生火灾。”家住尚都花园的牛先生表达出了自己的担心。新报记者田娟实习生马梦妍尹航摄影王健
“住改商”须征得有利害关系业主同意
记者调查发现,除一些小区本身为商住两用外,“住改商”情况更为普遍。天一律师事务所律师高爽告诉记者,对于这类问题,新的《物权法》已经有明确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七十七条规定,业主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除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外,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并出具所在地居民委员会或业主委员会出具的证明文件。同时,在工商局办理营业执照时,还要在《住所(经营场所)登记表》上承诺,保证已经有利害关系的邻居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