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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韩雯)近日,社会上流传有关天津要对区县行政区划进行调整的消息,一些市民纷纷致电或来信询问有关部门有没有调整区县行政区划的计划。市民政部门作为天津市行政区划管理的职能部门,昨日回应,本市近期没有调整区县一级行政区划的计划。
市民政局区划处处长王伟介绍,天津市中心城区是1984年调整行政区划而形成的。改革开放30多年来,天津市经济社会实现了快速发展,城市建设发生了巨大变化,现行的中心城区行政区划,对天津的经济社会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根据经济和社会快速发展的形势和天津市城市定位,2009年,天津市对部分行政区划进行了调整,撤销了塘沽区、汉沽区和大港区,在三区的行政区域内成立了滨海新区。事实证明,这项行政区划的调整,有力地促进了滨海新区开发开放。当前,本市行政区划的划分是科学合理的,是符合天津市情的。行政区划的调整变更,是一项政策性强、关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稳定的大事,凡是涉及区、县以上行政区划的调整变更,都要经民主、科学的决策程序,需要上报国务院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