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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只是在一片空地上白手起家,怎么打造折腾也就算了,为什么偏偏要在这片已经古意脱落、尚存一些难得的自然水乡景观的村落上进行“科学规划”和打造呢?试问,“国家级生态村”、“广东省古村落”与“时尚文化创意的中心”真的能像变戏法一样变得水乳交融吗?
据南方日报报道,近日广州市长陈建华在海珠区办公会议上提出:“对小洲村要做好普查,科学规划,将其改造成广州时尚文化创意的中心。”我相信市政府对于发展文化事业的关心与重视是很好的事情,但是由于报道中仅有的这一句话未能使公众了解更多详情,因此有必要提出一些疑惑和想法。
首先,从“改造”一个区域的文化生态的思维逻辑上说,应该先了解这个区域的历史文化源流、它的文化发展的现状生态、它最具有文化价值的发展方向等等,而且要经过政府、社会团体、公众在媒体上进行充分讨论与论证,才能得出符合事实真相的结论;只有在这个基础上才能谈论“为什么要改造”以及“向什么方向改造”和“如何改造”等问题。也就是说,在没有公正、合理地完成这个基础工作之前,就断言必须改造、甚至断言要将其改造成为什么什么,这是否违反了正常的思维逻辑呢?说得具体一点,在“做好普查、科学规划”之前,根据什么说小洲村应该“改造成广州时尚文化创意的中心”呢?如果说得不太好听,这算不算是一种“拍脑袋”的现象呢?当然,如果前面所说的这些调查、论证、充分的公开讨论等等工作都已经完成了,所以市领导才有此言,只是媒体没有具体报道而已,那就另当别论。但是,就我了解到情况而言,显然并不是这样。
其次,小洲村古称“瀛洲”,原来有大批百年古民居,有翰桥夜月、西溪垂钓和古渡归航等“瀛洲八景”。上世纪90年代,小洲村被定为“广东省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村”。后来,某些有些名望的艺术家自发地在这里组建小洲艺术村;再后来随着大学城的建成,不少美院教师到小洲村租房起居、创作。接下来就是因出租画室的商机带来大拆建之风,一大批上百年历史的古旧民居逐渐在村里消失。令人多少有点尴尬的是,小洲村的三块石碑上分别刻着“国家级生态村”、“广东省古村落”、“中国最有魅力休闲乡村”的字样。在这种前世今生的状况中,现在的确应该反思的是,面对如此珍贵的水乡古村落,究竟是以保护为首要任务还是改造为“时尚创意中心”?据报道,前些年推行“城中村改造”时,区里和街道曾前来征求该村意见,“结果全体村民都毫不犹豫投下了反对票。他们除了要为广州留住一个原汁原味的水乡样本,目光投得更远。”如果说直到今天,村民们仍然坚持这种意见,“将其改造成广州时尚文化创意的中心”的说法又代表了什么人的利益和体现了谁的意志呢?最起码,难道不应该先再次举行村民投票以决定他们自己的家园的未来吗?
还有,去年底至今年初举办的小洲艺术节提出坚持秉承“三个我们”的理念,即坚持实实在在的“我们原生态、我们草根、我们艺术”;在后来的舆论中也提出了对“文化产业园”的空壳化、地产化、同质化等问题的警惕和对撮合型、盲目性、功利性的质疑。应该说,北京的798艺术区所出现并且遭遇越来越多批评声音的商业化、国进民退现象应该成为前车之鉴。在“时尚创意”这些漂亮的招牌下,可以想象的是这里很快变为商业机构、大牌艺术机构进驻的地方,租金飞涨,草根艺术家和普通村民再也难以立足。最关键的问题就是,究竟应该尊重艺术生态的自由生长还是以政府与商业联手的力量为主导进行“打造”,从以往的经验来说,“打造”出来的“文化”往往逃脱不了“文化搭台、商业唱戏”的命运,文化永远是被捆绑的一块招牌。
最后不得不说的是,如果只是在一片空地上白手起家,怎么打造折腾也就算了,为什么偏偏要在这片已经古意脱落、尚存一些难得的自然水乡景观的村落上进行“科学规划”和打造呢?试问,“国家级生态村”、“广东省古村落”与“时尚文化创意的中心”真的能像变戏法一样变得水乳交融吗?再说,要把一条法定的“广东省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村”改造为“时尚文化创意中心”,是否符合历史文化遗产的相关保护法规呢?历史文化保护村的法律含义究竟是什么?这些问题恐怕都要慎重考虑,并且认真听取公众舆论的意见。
李公明(作者为广州美院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