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深圳市住建局昨天向媒体通报,在西乡安居家园、观澜茗语华苑安居型商品房的申请家庭中,有3户已分配了华泰公司的政策性住房,该3户隐瞒了实际拥有政策性住房的事实,涉嫌弄虚作假申购本次保障性住房。住建局于7月23日启动行政处罚程序,按照《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第五十二条的规定,拟驳回其申请,处10万元罚款,终身不予受理购买保障性住房或者购房补贴申请,自驳回申请之日起十年内不予受理其他住房保障申请。
不久前,有媒体报道了关于“华泰福利房住户申请保障房”一事,深圳华泰企业公司(以下简称“华泰公司”)在市政府为其划拨的生产、生活及办公基地上,自1986年至2001年为职工兴建了香蜜湖小区和南山建工村小区两个住宅区,共有住房37栋2171套。而在此次西乡安居家园、观澜茗语华苑安居型商品房的申请中,则被曝出有已分房的该公司员工再次申请保障房。
昨天,深圳市住建局公布了调查结果,经调阅审核华泰公司的内部分房方案、住户名单、购房合同、收款收据等有关档案资料,表明华泰公司的套房属于分配给职工的政策性住房,单身宿舍属于企业提供给职工的过渡性周转住房。经过核查和比对,在申购本次西乡安居家园、观澜茗语华苑安居型商品房的申请家庭中,有3户已分配了华泰公司的政策性住房,涉嫌弄虚作假申购本次保障性住房。
此外,在申购安居型商品房的申请家庭中,有49户已租住华泰公司单身宿舍,不影响其申购资格,如其申购成功并入住后,必须退还华泰公司单身宿舍。另有2户申请家庭的现居住址是华泰公司政策性住房,但经查明,住房的实际拥有人是其父母,故不影响其申购资格。
深圳市住建局介绍,该局正在全面核查华泰公司住户名单与深圳市已出售保障性住房(含经济适用房)已购房家庭名单。对已购买了华泰公司政策性住房的,一经查实,将收回保障房并依法处罚;对没有退出华泰公司单身宿舍的,将责成华泰公司立即收回其租住的单身宿舍,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核查及处理情况将会及时公布。 (记者/李斌)